关于对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汉沽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为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根据《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 (略) 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实施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蓟运河滨海新区汉沽段未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26.762公里的堤段进行提标治理,其中左堤设计堤顶高程为4.72~5.27米,设计水位2.82~3.37米,起点 (略) 改线桥,终点为南环桥下游约535米处,治理总长度为15.014公里,右堤设计堤顶高程为4.66~5.10米,设计水位2.86~3.30米,工程起点为李自沽泵站,终点为南环桥上游约310米处,治理总长度为11.748公里,配套建设26.218公里的 (略) ,同时对治理范围内的3 (略) 采用沥 (略) 面恢复, (略) 面相连;对沿线23座穿堤建筑物进行治理,其中维修加固9座、拆除复堤3座、封堵1座、出水口改造10座。工程基本按照原堤线走向布置,无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河道清淤。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0.3%。 该工程涉及蓟运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已取得《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有关意见的函》。 | 1.严格贯彻《 (略) 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临时堆土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该工程仅在昼间施工,施工场地附近如有环境保护目标,应当设置实体围挡,并优化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 2.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式临时厕所、食堂设隔油池,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用于冲洗台,不得外排;基坑排水由水泵抽排至附近沟渠(施工区上下游河渠)。 3.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渣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弃土全部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4.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做好植被恢复与补偿、做好农用地复垦、及时疏通河道、加强植被养护管理等工作。 5.穿越管道施工时,要做好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合理布 (略) ,避免因施工损伤管道而引发的环境风险。 | / | 2024.5.10-5.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 (略) 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汉沽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为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根据《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 (略) 总体规划》的要求,拟实施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蓟运河滨海新区汉沽段未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26.762公里的堤段进行提标治理,其中左堤设计堤顶高程为4.72~5.27米,设计水位2.82~3.37米,起点 (略) 改线桥,终点为南环桥下游约535米处,治理总长度为15.014公里,右堤设计堤顶高程为4.66~5.10米,设计水位2.86~3.30米,工程起点为李自沽泵站,终点为南环桥上游约310米处,治理总长度为11.748公里,配套建设26.218公里的 (略) ,同时对治理范围内的3 (略) 采用沥 (略) 面恢复, (略) 面相连;对沿线23座穿堤建筑物进行治理,其中维修加固9座、拆除复堤3座、封堵1座、出水口改造10座。工程基本按照原堤线走向布置,无新增永久占地,不涉及河道清淤。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0.3%。 该工程涉及蓟运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已取得《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有关意见的函》。 | 1.严格贯彻《 (略) 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临时堆土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该工程仅在昼间施工,施工场地附近如有环境保护目标,应当设置实体围挡,并优化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 2.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式临时厕所、食堂设隔油池,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用于冲洗台,不得外排;基坑排水由水泵抽排至附近沟渠(施工区上下游河渠)。 3.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渣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弃土全部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4.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场地,做好植被恢复与补偿、做好农用地复垦、及时疏通河道、加强植被养护管理等工作。 5.穿越管道施工时,要做好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合理布 (略) ,避免因施工损伤管道而引发的环境风险。 | / | 2024.5.10-5.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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