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新市镇北社区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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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新市镇北社区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

为保障 (略) 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 (略) 浦东 (略) 镇北社区Y00-0402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Y00-0701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 (略) 镇北社区Y00-0402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Y00-0701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6月8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4年6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封上请注明“《 (略) 浦东 (略) 镇北社区Y00-0402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Y00-0701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 传真:*

一、规划调整范围

Y00-0402单元E01、E02街坊: (略) 、 (略) 、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27.0公顷;C05A、C05B街坊:东 (略) 、 (略) 、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13.8公顷。

Y00-0701单元C2街坊: (略) 、南至赵家沟、西 (略) 、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16.7公顷。

二、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土地使用:E01-05地块由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调整为商业办公混合用地(C2C8),E02-02地块由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和社区体育混合用地(Rr3Rc4);C05A-05、C05B-06地块由商业服务业用地(C2) (略) 发展备建用地(X)。根据河道蓝线及绿线,微调C2-2等地块用地边界;结合权属边界,将C2-2地块拆分为C2-2a、C2-2b地块,其中C2-2a地块由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调整为商业办公混合用地(C8C2),C2-2b地块用地性质按原规划保留。

(2)开发强度:E01-05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3,E02-02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49,C2-2a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5。

(3)建筑高度:E01-05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90米,E02-02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70米,C2-2a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

(4)公共服务设施:E02-02地块新增场地面积不小于4000㎡的社区级体育设施,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的室内运动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的室内健身点,其余可结合绿地、广场或建筑屋顶等设置。

(5)综合交通:在C2-2a地块增加一条东西向6米宽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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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 (略) 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 (略) 浦东 (略) 镇北社区Y00-0402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Y00-0701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 (略) 镇北社区Y00-0402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Y00-0701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6月8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4年6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封上请注明“《 (略) 浦东 (略) 镇北社区Y00-0402单元E01、E02等街坊及高行集镇Y00-0701单元C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 传真:*

一、规划调整范围

Y00-0402单元E01、E02街坊: (略) 、 (略) 、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27.0公顷;C05A、C05B街坊:东 (略) 、 (略) 、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13.8公顷。

Y00-0701单元C2街坊: (略) 、南至赵家沟、西 (略) 、 (略) 、 (略) ,规划用地面积约16.7公顷。

二、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土地使用:E01-05地块由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调整为商业办公混合用地(C2C8),E02-02地块由公共设施备建用地(Xc)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和社区体育混合用地(Rr3Rc4);C05A-05、C05B-06地块由商业服务业用地(C2) (略) 发展备建用地(X)。根据河道蓝线及绿线,微调C2-2等地块用地边界;结合权属边界,将C2-2地块拆分为C2-2a、C2-2b地块,其中C2-2a地块由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调整为商业办公混合用地(C8C2),C2-2b地块用地性质按原规划保留。

(2)开发强度:E01-05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3,E02-02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49,C2-2a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5。

(3)建筑高度:E01-05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90米,E02-02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70米,C2-2a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

(4)公共服务设施:E02-02地块新增场地面积不小于4000㎡的社区级体育设施,包含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的室内运动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的室内健身点,其余可结合绿地、广场或建筑屋顶等设置。

(5)综合交通:在C2-2a地块增加一条东西向6米宽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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