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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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建议书的函》(峰住建〔2024〕01号)收悉。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送该项目建议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

二、建设地址:东起陶瓷七厂,西至孝廉馆西侧,北 (略) ,南 (略) 。

三、建设单位: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彭城镇,东起陶瓷七厂,西至孝廉馆西侧,北 (略) ,南 (略) ,利用原有的陶瓷研究所旧址改造为陶瓷创作体验与展示区,将街区内部分建筑维修改造,对彭 (略) 沟街沿街立面提升改造, (略) 面进行挖补坑槽,重新 (略) 面,维修便道以及部分老旧建筑拆迁等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到期不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条件的,自动失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抓紧编制内容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8日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建议书的函》(峰住建〔2024〕01号)收悉。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送该项目建议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滏源里磁州窑文化创意街区有机更新。

二、建设地址:东起陶瓷七厂,西至孝廉馆西侧,北 (略) ,南 (略) 。

三、建设单位: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彭城镇,东起陶瓷七厂,西至孝廉馆西侧,北 (略) ,南 (略) ,利用原有的陶瓷研究所旧址改造为陶瓷创作体验与展示区,将街区内部分建筑维修改造,对彭 (略) 沟街沿街立面提升改造, (略) 面进行挖补坑槽,重新 (略) 面,维修便道以及部分老旧建筑拆迁等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到期不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条件的,自动失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抓紧编制内容和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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