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

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不公开)

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 (略) 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迭代升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努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美丽开州建设作出新贡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力争“上游”水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为总抓手总牵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开州,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重庆先行区,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主要目标

按照“3年上台阶、5年大变样” (略) ,通过5年时间接续努力,攻克一批重点难点、痛点堵点、热点焦点问题,积累一批环境污染治理的典型经验、成熟模式、优势胜势,打造一批生态保护修复的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成果,系统构建全过程防控、全地域保护、全要素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新体系。到2027年,全域水体更洁净、空气更清新、土壤更安全、固废更无害、塑料更减量、青山更绿色、河岸更清洁、城市更宜居、农村更和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开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2027年

目标

牵头单位

一、治水

1

*创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条/个)

1

5

8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

2

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

III类水体比例(%)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3

(略) 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4

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

11

18

>18

区水利局

5

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

100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6

新建设(改造)城 (略) (公里)

18.48

58

70

区住房城乡建委

7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66.12

73.0

>73.0

区住房城乡建委

8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9

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1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11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4

94

>94

区生态环境局

二、治气

12

*近零碳园区试点示范数量(个)

1

1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

高新区管委会

13

每年分别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

工地、道路(个、条)

12

(略) 级下达任务

(略) 级下达任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

14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7.0

93

≥96

区生态环境局

15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26

27.0

≤26

区生态环境局

16

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0

区生态环境局

17

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

【其中新增纯电动化占比(%)】

30【100】

40

【100】

55

【100】

区交通局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委

18

新增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占比(%)

100

100

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国资委

三、治土

1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2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5

93

93

区农业农村委

四、治废

21

*创建“ (略) 细胞”(个)

0

30

(略) 级下达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22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43

45

区城管局

23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20

40

50

区城管局

24

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25

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3.56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26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50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五、治塑

27

废塑料回收利用量(万吨)

(略) 级下达任务

(略) 级下达任务

区商务委

28

农膜回收率(%)

89

92

95

区供销联社

29

*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万个)

0.1

0.3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30

生活垃圾焚烧占比(%)

100

100

100

区城管局

六、治山

31

*创建绿色矿山(个)

2

4

6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公里)

0.*

0.*

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3

森林覆盖率(%)

56.4

56.4

57

区林业局

34

水土保持率(%)

55.76

57.5

58.5

区水利局

35

*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面积(公顷)

30

70

9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七、治岸

36

*消落区库岸环境治理(公里)

(略) 级下达任务

(略) 级下达任务

区水利局

八、治城

37

*创建宁静小区(个)

14

15

(略) 级下达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38

*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个)

0

2

2

区生态环境局

39

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89

85

≥85

区生态环境局

40

餐饮油烟投诉率(家次/千家)

19

16

15

区生态环境局

41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7.57

39.5

40

区城管局

4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0.6

13

14.8

区城管局

九、治乡

43

*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个)

45

100

区农业农村委

44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个)

23

23

23

区生态环境局

4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85

>85

区农业农村委

46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26

80

90

区城管局

4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2.7

50

60.0

区生态环境局

48

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49

化肥、农药利用率(%)

41.5

43.0

>43.0

区农业农村委

备注:1.2027 (略) 级最新要求更新。

2.带“*”的指标为累计数,其中矿山修复和消落区治理2项指标为2021年以来累计数。

三、重点任务

(一)“治水”,开展一江碧水保护行动。

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碧水保卫战,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到2027年,全区地表水质总体保持III类,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小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持续改善,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

1.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滚动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河流保护方案,持续强化汉丰湖水体保护修复,常态化清理汉丰湖漂浮物,开展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南河、普里河、澎溪河等跨界流域联防联治,确保出境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常 (略) 河流巡查、水质监测、 (略)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积极创建具有区域特点、流域特色、开州辨识度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到2025年,全区地表水国控(市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建成美丽河湖1条、幸福河湖4个;到2027年,全区地表水国控(市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建成美丽河湖1条、幸福河湖7个。构建“一村一溪一风景、一镇一河一风情、一城一湖一风光”美丽新画卷。〔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林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污水处理增量提质工程。持续开展城 (略) 改造整治, (略) 全属性精细化深度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有计划、分片区、分主次实施老 (略) 更新改造及错混接改造。加快推进赵家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略) 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新(改)建城 (略) 5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到2027年,新(改)建城 (略) 7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

3﹒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小江开州段、普里河开州段和南河开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分布、数量和污水排放特征,并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一体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等入河排污口实施远程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探索用智慧化手段管控溢流排放、违规排污等问题。到2027年,全面完成小江开州段、普里河开州段和南河开州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实行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政务管理办)

4﹒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红线管理,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监管,深化落实工业、城镇生活节水措施,提升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加大中华鲟、胭脂鱼等珍贵濒危物种及其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序恢复珍贵濒危鱼类种群数量,逐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到2027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以上,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69亿立方米以内,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保持90%以上,重点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物完整性逐步提升,全区水生态考核体系逐步建立。(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5﹒实施水环境安全保障工程。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0条河流(河段)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方案编制。督促工业园区水环境风险设施不断完善,强化区级部门、属地政府间的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深化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处置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滚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等。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查监管,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检查指导,防止禁养区已拆除养殖场死灰复燃。到2025年,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4%;到2027年,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稳定达到100%、94%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到97%以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二)“治气”,开展蓝天白云守护行动。

以全面推进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到2027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6%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内,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6﹒实施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工程。调整公交运力结构,实现公共交通领域节能环保转型发展,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环卫及3吨以下叉车、园林机械新能源化率达到80%, (略) 物流配送新能源车辆发展。按照《 (略) 开州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2022—2025年)》,完善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率占比达到40%,新增公务用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化率占比提升至100%;到2027年,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率占比达到55%以上,新增公务用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化率占比保持100%。(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国资委、区城管局)

7﹒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工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分类实施减污、降碳、控尘等防治措施,开展PM2.5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强化联防联控和大气污染“一区一策”精细管控。逐步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攻坚行动,深化施工工地扬尘智慧监管, (略) 级下达的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道路)任务。开展露天焚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露天焚烧管控,严防出现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

8﹒实施臭氧污染防治工程。聚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医药、石化、电子等重点行业,开展治理设施废气收集率、去除率和运行效率提升攻坚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巩固燃煤锅炉淘汰和低氮燃烧改造成果。完成 (略) 窑尾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9﹒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开展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渝西、成达万高铁建设,力争2027年建成投用。实施小江航道等级提升、开州港二期工程,提升水运能力。开展机动车排放监管攻坚行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 (略) 移动机械、船舶清洁化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施工 (略) 移动机械抽检、编码等工作。加快船舶受电装置改造和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新建三峡标准化船舶。大力争取达(开) (略) 扩能改造过境开州设站并延伸至开州港,早日实 (略) 入境。(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高新区管委会)

10﹒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程。推动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优化 (略) 线,加大氮氧化物、VOCs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建设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一体化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开展开州高新区近零碳园区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碳,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能源终端消费电气化转型。推动非电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积极融入打造“成渝氢走廊”。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 (略) 级要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三)“治土”,开展土壤安全保卫行动。

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到2027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1﹒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工程。依法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低吸附品种、优化施肥、种植业调整等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休耕和种植苗圃等严格管控措施。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12﹒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依法依规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控,对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地块实行差异化管理。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重度污染地块,确需开发利用的,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开展重点污染地块监测,完成典型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实施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加强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开展“一企一库”(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按要求划定区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明确重点区域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落实防渗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 (略) 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四)“治废”,开展“ (略) ”创建行动。

高质量开展全区“ (略) ”创建,建立“无废开州”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 (略) ”共建, (略) 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 (略) ”,“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14﹒实施城镇垃圾分类治理工程。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百千万”行动, (略) 级下达的先锋创建任务。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加强对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置的运行监管,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43%、100%;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45%、100%,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城乡全覆盖、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略) 级下达的主要类别再生资源年回收量任务。持续推进专业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区域内污泥处置能力稳定全覆盖,到2027年,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基本达到100%。持续推进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4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低碳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不低于7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达到100%;到202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5﹒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不断壮大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高新区创建绿色园区,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持续推进绿色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开发生产高附加值的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实施高新区循环化改造。培育相关循环经济产业,打造综合型静脉产业园。到2027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

16﹒实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完善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5年,新建日处理量5吨的医疗废物处理线2条。深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优化危险废物收运体系。落实危 (略) 转移“白名单”制度,推动毗邻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 (略) 案件办理情况。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 (略) 级下达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创建任务,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17﹒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工程。推进落实《 (略) 开州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首轮重点行业重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以及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试点。严格执行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全面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环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18﹒实施“ (略) 细胞”工程。按照“ (略) 细胞”建设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商场、饭店、公园、景区创建一批“ (略) 细胞”。开展“ (略) ”建设成效评估,不断提升“ (略) ”建设水平,积极争取“ (略) 细胞”命名和“ (略) ”授牌。到2025年,累计建成“ (略) 细胞”30个,做精做实“ (略) ”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

(五)“治塑”,开展白色污染减量行动。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开展绿色邮政快递试点,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到2027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塑料制品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19﹒实施塑料源头减量替代工程。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利用性,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聚*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 (略) 级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住宿、餐饮(含外卖)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 (略) 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开展塑料制品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鼓励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到2027年,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3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0﹒实施塑料废弃物利用处置工程。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规 (略) 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回收处置,全面建设村、乡镇(街道)、区“三级” (略) 络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力度,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加强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实现能源化利用,实现塑料垃圾近“零填埋”。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2%,生活垃圾焚烧占比100%;到2027年,累计建成村级回收点426个、乡镇(街道)回收站40个、区级集中分拣储运中心1个、区域性加工厂1个,农膜回收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保持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联社、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1﹒实施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整治工程。纵向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道范围内垃圾清理整治,推进河道环境持续改善。加大船舶码头塑料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监管,确保全过程闭环衔接和协作。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增加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实现A级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组织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农村塑料垃圾,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引导农民养成健康卫生生活方公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实施雪宝山、南山、铁峰山等重要山体生态廊道保护,提质建设“三大山系”。 (略) 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开展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23﹒实施城周“四面山”保护提升工程。划定并严格管控汉丰湖周边南山、大慈山、盛山、脑顶山、迎仙山、帽壳顶、寨子坪、正安等城周“四面山”山体保护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山体保护修复和景观打造提升。实施“四面山”综合整治,清理整治违法建筑、不规范“小散乱污”企业等,开展现有建筑环境综合整治和改造。加强“四面山”地区受损山体和污染退化土地治理修复。(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24﹒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天然林用途管制,继续休养生息天然林。深入实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等工程,高水平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到2027年,累计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亩,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7%。严格湿地用途管控,积极争取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加快推进现有湿地修复项目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实施外来物种普查,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性调查观测,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及管控机制,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25﹒实施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修复工程。推进实施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促进生态资源整合和全面保护。深入开展三峡库区危岩治理攻坚战,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累计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90公顷。持续科学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控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57.5%;到2027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4平方公里以上, (略) 级下达石漠化治理计划任务,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58.5%以上。(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七)“治岸”,开展最美岸线打造行动。

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略) 级下达的消落区库岸环境治理任务,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湖公园基本形成。

26﹒实施河道岸线整治保护工程。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执行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强化规划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分区管控,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加强河库、航道、码头清淤疏浚管理,完成开州区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有序推进砂石资源利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禁止“三无”采砂船舶进入河道,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秩序。按照河道保护线和已划定的绿色缓冲带范围,严格管控城区新建建筑的规划审批。加强流域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7﹒实施汉丰湖岸线治理提升工程。扎实开展14.5公里滨湖沿线景观提升和配套设施完善工程。改善提升沿线环境,建设完成沿线步道、儿童乐园、休闲大草坪、人行桥、人行通道等相关宜居设施。加大汉丰湖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建设,高水平建设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湖公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三宜建设集团)

28﹒实施渣场污染治理工程。严禁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加大对国家电投集团 (略) 马家沟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29﹒实施三峡水库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持续开展消落区生态环境调查,实施三峡水库消落区综合治理,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制宜采取保护与修复措施,巩固基塘治理成果。实行消落区分区分类保护和多级治理,保障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安全。探索消落区生态修复技术示范研究,实施消落区生态修复试点。 (略) 级下达消落区库岸环境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八)“治城”, (略) 提质行动。

(略) 突出环境问题为核心, (略) 生态空间,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略) 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和生态品质。到2027年,油烟、噪声 (略) 环境影响得到有效管控,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实现“城更美”。

30﹒实施油烟异味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源头防治,全面实行餐饮业规划、选址及油烟治理、维护、监测、执法属地化管理,严格落实职能部门联合审批和全过程管理机制,严厉查处油烟排放超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业聚集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和老旧小区居民生活油烟集中收集治理试点。到2027年,餐饮油烟投诉率下降到15家次/千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31﹒实施噪声环境影响管控工程。全面管控社会生活噪声,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噪声,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持续巩固和深化“宁静小区”创建。到2025年,累计创建“宁静小区”15个。深化交通噪声防控,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 (略) 两侧的隔声屏障建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整治工业噪声,依法关停、搬迁、 (略) 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到2027年,全区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

32﹒ (略) 绿化品质提升工程。 (略) 绿地与开敞空间,优化城区绿色空间布局,加强永久保护绿地划定,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完善开州区绿地系统规划。 (略) 立体绿化建设,积极开展“最美屋顶”“最美阳台”“最美坡坎崖”系列评选,促进立体绿化品质提升,展示开州形象。积极构建全域公园体系, (略) 零星空地、闲置土地积极推广社区游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绿色活动空间建设。加 (略) 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休闲空间。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5%;到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妇联)

33﹒实施乌杨生态岛保护工程。按照强保护、微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乌杨生态岛保护管控,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深入推进乌杨岛生态文明综合展研馆、乌杨古刹文化园和乌杨岛综合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加快促进生态文明事业体系、秦巴文化交流事业体系的形成。加强对乌杨岛的生态保护,突出生态性,适度拓展生态旅游、科普教育、自然观光等功能。(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湖山投资集团)

(九)“治乡”,开展和美乡村示范行动。

全面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示范创建。到2027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建成23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个独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使乡村让人民更向往。

34﹒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以及旅游公厕建设。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把农村改厕施工质量关,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厕所维修等后期管护。到2025年,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农村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3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分类收运处置模式,配齐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到2025年,除少数偏远农村外,农村地区基本实现自然村(组)收运处置设施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保持100%;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6﹒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工程。深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以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提速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构建适宜本地区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体系、工艺技术模式及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 (略) 建设,一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农业生产等。到2025年,完成4条纳入区级监管清单的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50%;到2027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6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37﹒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减量技术推广,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强化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宣传与培训,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试验示范,强化技术宣传指导,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提升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尾水排放监督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严禁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河湖库。严格按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面源污染监测。加强秸秆饲料化、肥料化推广应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7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督促,确保攻坚战行动攻出新格局新成效。区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单项攻坚任务牵头作用,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做到目标任务清单化、事项化、具体化管控,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强化数字赋能。深入贯彻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战略,认真落实数字重庆建设“一把手”工程要求,积极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手段推进攻坚行动和数字生态环保建设,以数据流打通决策流、业务流、执行流,切实提高各项攻坚工作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水平,促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数字化发展、现代化跃升,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三)加大资金争取。积极推动攻坚行动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市级相关规划,争取中央、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强攻坚行动资金协同保障,优先投向攻坚行动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储备实施一批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项目,推进气候投融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为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实施提供坚实支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四)创建示范引领。支持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9个领域共同推动美丽河湖、幸福河湖、近零碳园区、“ (略) 细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绿色矿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系列创建行动,争取相关命名和授牌,引导全区共同参与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五)实施评价考核。强化攻坚战行动与“生态报表”指标体系衔接,加强统筹协调、一体评价;将攻坚行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查)问题清单”,做到同向发力、一体管控;充分运用“五色图”等方式,加强评价管控结果晾晒。完善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机制,将攻坚行动纳入年度“督检考”工作推动落实,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考核。(责任单位:区“885”总专班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全面运用“融媒体”平台,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依托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开展攻坚战行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持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

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不公开)

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 (略) 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迭代升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努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美丽开州建设作出新贡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力争“上游”水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为总抓手总牵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一体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开州,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重庆先行区,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主要目标

按照“3年上台阶、5年大变样” (略) ,通过5年时间接续努力,攻克一批重点难点、痛点堵点、热点焦点问题,积累一批环境污染治理的典型经验、成熟模式、优势胜势,打造一批生态保护修复的标志性、示范性、引领性成果,系统构建全过程防控、全地域保护、全要素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新体系。到2027年,全域水体更洁净、空气更清新、土壤更安全、固废更无害、塑料更减量、青山更绿色、河岸更清洁、城市更宜居、农村更和美,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开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开州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2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2027年

目标

牵头单位

一、治水

1

*创建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条/个)

1

5

8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

2

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

III类水体比例(%)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3

(略) 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4

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

11

18

>18

区水利局

5

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

100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6

新建设(改造)城 (略) (公里)

18.48

58

70

区住房城乡建委

7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66.12

73.0

>73.0

区住房城乡建委

8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9

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1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11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4

94

>94

区生态环境局

二、治气

12

*近零碳园区试点示范数量(个)

1

1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

高新区管委会

13

每年分别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

工地、道路(个、条)

12

(略) 级下达任务

(略) 级下达任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

14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7.0

93

≥96

区生态环境局

15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26

27.0

≤26

区生态环境局

16

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0

区生态环境局

17

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

【其中新增纯电动化占比(%)】

30【100】

40

【100】

55

【100】

区交通局

区国资委

区经济信息委

18

新增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占比(%)

100

100

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国资委

三、治土

1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2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5

93

93

区农业农村委

四、治废

21

*创建“ (略) 细胞”(个)

0

30

(略) 级下达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22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43

45

区城管局

23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20

40

50

区城管局

24

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25

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3.56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26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50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五、治塑

27

废塑料回收利用量(万吨)

(略) 级下达任务

(略) 级下达任务

区商务委

28

农膜回收率(%)

89

92

95

区供销联社

29

*可循环快递包装保有量(万个)

0.1

0.3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30

生活垃圾焚烧占比(%)

100

100

100

区城管局

六、治山

31

*创建绿色矿山(个)

2

4

6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2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公里)

0.*

0.*

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3

森林覆盖率(%)

56.4

56.4

57

区林业局

34

水土保持率(%)

55.76

57.5

58.5

区水利局

35

*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

面积(公顷)

30

70

9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七、治岸

36

*消落区库岸环境治理(公里)

(略) 级下达任务

(略) 级下达任务

区水利局

八、治城

37

*创建宁静小区(个)

14

15

(略) 级下达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38

* (略) 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个)

0

2

2

区生态环境局

39

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89

85

≥85

区生态环境局

40

餐饮油烟投诉率(家次/千家)

19

16

15

区生态环境局

41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7.57

39.5

40

区城管局

4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0.6

13

14.8

区城管局

九、治乡

43

*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个)

45

100

区农业农村委

44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个)

23

23

23

区生态环境局

4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85

>85

区农业农村委

46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26

80

90

区城管局

4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2.7

50

60.0

区生态环境局

48

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100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49

化肥、农药利用率(%)

41.5

43.0

>43.0

区农业农村委

备注:1.2027 (略) 级最新要求更新。

2.带“*”的指标为累计数,其中矿山修复和消落区治理2项指标为2021年以来累计数。

三、重点任务

(一)“治水”,开展一江碧水保护行动。

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碧水保卫战,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到2027年,全区地表水质总体保持III类,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小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持续改善,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

1.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滚动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河流保护方案,持续强化汉丰湖水体保护修复,常态化清理汉丰湖漂浮物,开展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南河、普里河、澎溪河等跨界流域联防联治,确保出境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常 (略) 河流巡查、水质监测、 (略)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积极创建具有区域特点、流域特色、开州辨识度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到2025年,全区地表水国控(市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建成美丽河湖1条、幸福河湖4个;到2027年,全区地表水国控(市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保持100%,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保持100%,建成美丽河湖1条、幸福河湖7个。构建“一村一溪一风景、一镇一河一风情、一城一湖一风光”美丽新画卷。〔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林业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污水处理增量提质工程。持续开展城 (略) 改造整治, (略) 全属性精细化深度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有计划、分片区、分主次实施老 (略) 更新改造及错混接改造。加快推进赵家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略) 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新(改)建城 (略) 5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到2027年,新(改)建城 (略) 7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

3﹒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小江开州段、普里河开州段和南河开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分布、数量和污水排放特征,并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一体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等入河排污口实施远程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探索用智慧化手段管控溢流排放、违规排污等问题。到2027年,全面完成小江开州段、普里河开州段和南河开州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实行常态化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政务管理办)

4﹒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红线管理,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监管,深化落实工业、城镇生活节水措施,提升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加大中华鲟、胭脂鱼等珍贵濒危物种及其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序恢复珍贵濒危鱼类种群数量,逐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到2027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以上,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69亿立方米以内,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保持90%以上,重点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物完整性逐步提升,全区水生态考核体系逐步建立。(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5﹒实施水环境安全保障工程。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0条河流(河段)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方案编制。督促工业园区水环境风险设施不断完善,强化区级部门、属地政府间的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深化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处置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滚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等。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查监管,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检查指导,防止禁养区已拆除养殖场死灰复燃。到2025年,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4%;到2027年,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稳定达到100%、94%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到97%以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二)“治气”,开展蓝天白云守护行动。

以全面推进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到2027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6%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内,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6﹒实施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工程。调整公交运力结构,实现公共交通领域节能环保转型发展,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环卫及3吨以下叉车、园林机械新能源化率达到80%, (略) 物流配送新能源车辆发展。按照《 (略) 开州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2022—2025年)》,完善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率占比达到40%,新增公务用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化率占比提升至100%;到2027年,城区公交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率占比达到55%以上,新增公务用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化率占比保持100%。(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国资委、区城管局)

7﹒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工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分类实施减污、降碳、控尘等防治措施,开展PM2.5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强化联防联控和大气污染“一区一策”精细管控。逐步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开展扬尘污染综合管控攻坚行动,深化施工工地扬尘智慧监管, (略) 级下达的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道路)任务。开展露天焚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露天焚烧管控,严防出现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

8﹒实施臭氧污染防治工程。聚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医药、石化、电子等重点行业,开展治理设施废气收集率、去除率和运行效率提升攻坚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巩固燃煤锅炉淘汰和低氮燃烧改造成果。完成 (略) 窑尾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9﹒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开展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渝西、成达万高铁建设,力争2027年建成投用。实施小江航道等级提升、开州港二期工程,提升水运能力。开展机动车排放监管攻坚行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 (略) 移动机械、船舶清洁化发展攻坚行动。推进施工 (略) 移动机械抽检、编码等工作。加快船舶受电装置改造和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新建三峡标准化船舶。大力争取达(开) (略) 扩能改造过境开州设站并延伸至开州港,早日实 (略) 入境。(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国资委、高新区管委会)

10﹒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程。推动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优化 (略) 线,加大氮氧化物、VOCs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建设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一体化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开展开州高新区近零碳园区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碳,提高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能源终端消费电气化转型。推动非电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积极融入打造“成渝氢走廊”。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 (略) 级要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三)“治土”,开展土壤安全保卫行动。

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到2027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1﹒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工程。依法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低吸附品种、优化施肥、种植业调整等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休耕和种植苗圃等严格管控措施。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受污染耕地污染溯源。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12﹒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依法依规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控,对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地块实行差异化管理。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重度污染地块,确需开发利用的,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开展重点污染地块监测,完成典型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实施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工程。加强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开展“一企一库”(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按要求划定区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明确重点区域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落实防渗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 (略) 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四)“治废”,开展“ (略) ”创建行动。

高质量开展全区“ (略) ”创建,建立“无废开州”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 (略) ”共建, (略) 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到2027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 (略) ”,“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14﹒实施城镇垃圾分类治理工程。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百千万”行动, (略) 级下达的先锋创建任务。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加强对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置的运行监管,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43%、100%;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45%、100%,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城乡全覆盖、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略) 级下达的主要类别再生资源年回收量任务。持续推进专业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力争实现区域内污泥处置能力稳定全覆盖,到2027年,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基本达到100%。持续推进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4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低碳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不低于7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达到100%;到202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5﹒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不断壮大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高新区创建绿色园区,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持续推进绿色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开发生产高附加值的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实施高新区循环化改造。培育相关循环经济产业,打造综合型静脉产业园。到2027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

16﹒实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程。完善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5年,新建日处理量5吨的医疗废物处理线2条。深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优化危险废物收运体系。落实危 (略) 转移“白名单”制度,推动毗邻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 (略) 案件办理情况。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 (略) 级下达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创建任务,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17﹒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工程。推进落实《 (略) 开州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首轮重点行业重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以及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试点。严格执行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全面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环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18﹒实施“ (略) 细胞”工程。按照“ (略) 细胞”建设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商场、饭店、公园、景区创建一批“ (略) 细胞”。开展“ (略) ”建设成效评估,不断提升“ (略) ”建设水平,积极争取“ (略) 细胞”命名和“ (略) ”授牌。到2025年,累计建成“ (略) 细胞”30个,做精做实“ (略) ”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

(五)“治塑”,开展白色污染减量行动。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开展绿色邮政快递试点,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到2027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塑料制品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19﹒实施塑料源头减量替代工程。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利用性,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聚*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 (略) 级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住宿、餐饮(含外卖)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 (略) 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开展塑料制品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鼓励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到2027年,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3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0﹒实施塑料废弃物利用处置工程。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规 (略) 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回收处置,全面建设村、乡镇(街道)、区“三级” (略) 络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力度,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加强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实现能源化利用,实现塑料垃圾近“零填埋”。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2%,生活垃圾焚烧占比100%;到2027年,累计建成村级回收点426个、乡镇(街道)回收站40个、区级集中分拣储运中心1个、区域性加工厂1个,农膜回收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占比保持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联社、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1﹒实施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整治工程。纵向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道范围内垃圾清理整治,推进河道环境持续改善。加大船舶码头塑料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船舶污染物电子联单监管,确保全过程闭环衔接和协作。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增加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实现A级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组织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发动群众清理农村塑料垃圾,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引导农民养成健康卫生生活方公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实施雪宝山、南山、铁峰山等重要山体生态廊道保护,提质建设“三大山系”。 (略) 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开展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23﹒实施城周“四面山”保护提升工程。划定并严格管控汉丰湖周边南山、大慈山、盛山、脑顶山、迎仙山、帽壳顶、寨子坪、正安等城周“四面山”山体保护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山体保护修复和景观打造提升。实施“四面山”综合整治,清理整治违法建筑、不规范“小散乱污”企业等,开展现有建筑环境综合整治和改造。加强“四面山”地区受损山体和污染退化土地治理修复。(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24﹒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天然林用途管制,继续休养生息天然林。深入实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等工程,高水平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到2027年,累计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亩,全区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7%。严格湿地用途管控,积极争取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加快推进现有湿地修复项目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实施外来物种普查,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性调查观测,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及管控机制,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25﹒实施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修复工程。推进实施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促进生态资源整合和全面保护。深入开展三峡库区危岩治理攻坚战,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累计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90公顷。持续科学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控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57.5%;到2027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4平方公里以上, (略) 级下达石漠化治理计划任务,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58.5%以上。(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七)“治岸”,开展最美岸线打造行动。

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略) 级下达的消落区库岸环境治理任务,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湖公园基本形成。

26﹒实施河道岸线整治保护工程。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执行河道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强化规划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分区管控,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加强河库、航道、码头清淤疏浚管理,完成开州区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有序推进砂石资源利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禁止“三无”采砂船舶进入河道,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秩序。按照河道保护线和已划定的绿色缓冲带范围,严格管控城区新建建筑的规划审批。加强流域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7﹒实施汉丰湖岸线治理提升工程。扎实开展14.5公里滨湖沿线景观提升和配套设施完善工程。改善提升沿线环境,建设完成沿线步道、儿童乐园、休闲大草坪、人行桥、人行通道等相关宜居设施。加大汉丰湖生态空间保护和生态建设,高水平建设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湖公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三宜建设集团)

28﹒实施渣场污染治理工程。严禁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加大对国家电投集团 (略) 马家沟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29﹒实施三峡水库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持续开展消落区生态环境调查,实施三峡水库消落区综合治理,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制宜采取保护与修复措施,巩固基塘治理成果。实行消落区分区分类保护和多级治理,保障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安全。探索消落区生态修复技术示范研究,实施消落区生态修复试点。 (略) 级下达消落区库岸环境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八)“治城”, (略) 提质行动。

(略) 突出环境问题为核心, (略) 生态空间,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略) 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和生态品质。到2027年,油烟、噪声 (略) 环境影响得到有效管控,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实现“城更美”。

30﹒实施油烟异味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源头防治,全面实行餐饮业规划、选址及油烟治理、维护、监测、执法属地化管理,严格落实职能部门联合审批和全过程管理机制,严厉查处油烟排放超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业聚集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试点和老旧小区居民生活油烟集中收集治理试点。到2027年,餐饮油烟投诉率下降到15家次/千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31﹒实施噪声环境影响管控工程。全面管控社会生活噪声,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噪声,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持续巩固和深化“宁静小区”创建。到2025年,累计创建“宁静小区”15个。深化交通噪声防控,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 (略) 两侧的隔声屏障建设。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整治工业噪声,依法关停、搬迁、 (略) 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到2027年,全区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

32﹒ (略) 绿化品质提升工程。 (略) 绿地与开敞空间,优化城区绿色空间布局,加强永久保护绿地划定,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完善开州区绿地系统规划。 (略) 立体绿化建设,积极开展“最美屋顶”“最美阳台”“最美坡坎崖”系列评选,促进立体绿化品质提升,展示开州形象。积极构建全域公园体系, (略) 零星空地、闲置土地积极推广社区游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绿色活动空间建设。加 (略) 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休闲空间。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5%;到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妇联)

33﹒实施乌杨生态岛保护工程。按照强保护、微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乌杨生态岛保护管控,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深入推进乌杨岛生态文明综合展研馆、乌杨古刹文化园和乌杨岛综合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加快促进生态文明事业体系、秦巴文化交流事业体系的形成。加强对乌杨岛的生态保护,突出生态性,适度拓展生态旅游、科普教育、自然观光等功能。(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湖山投资集团)

(九)“治乡”,开展和美乡村示范行动。

全面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示范创建。到2027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建成23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个独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使乡村让人民更向往。

34﹒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以及旅游公厕建设。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把农村改厕施工质量关,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厕所维修等后期管护。到2025年,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农村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3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分类收运处置模式,配齐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到2025年,除少数偏远农村外,农村地区基本实现自然村(组)收运处置设施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保持100%;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6﹒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工程。深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以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提速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构建适宜本地区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体系、工艺技术模式及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 (略) 建设,一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农业生产等。到2025年,完成4条纳入区级监管清单的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50%;到2027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6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37﹒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减量技术推广,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强化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宣传与培训,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试验示范,强化技术宣传指导,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提升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尾水排放监督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严禁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江河湖库。严格按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面源污染监测。加强秸秆饲料化、肥料化推广应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7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督促,确保攻坚战行动攻出新格局新成效。区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单项攻坚任务牵头作用,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做到目标任务清单化、事项化、具体化管控,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等)

(二)强化数字赋能。深入贯彻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战略,认真落实数字重庆建设“一把手”工程要求,积极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手段推进攻坚行动和数字生态环保建设,以数据流打通决策流、业务流、执行流,切实提高各项攻坚工作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水平,促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数字化发展、现代化跃升,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三)加大资金争取。积极推动攻坚行动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市级相关规划,争取中央、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强攻坚行动资金协同保障,优先投向攻坚行动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储备实施一批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项目,推进气候投融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为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实施提供坚实支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四)创建示范引领。支持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9个领域共同推动美丽河湖、幸福河湖、近零碳园区、“ (略) 细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绿色矿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系列创建行动,争取相关命名和授牌,引导全区共同参与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五)实施评价考核。强化攻坚战行动与“生态报表”指标体系衔接,加强统筹协调、一体评价;将攻坚行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查)问题清单”,做到同向发力、一体管控;充分运用“五色图”等方式,加强评价管控结果晾晒。完善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机制,将攻坚行动纳入年度“督检考”工作推动落实,将攻坚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考核。(责任单位:区“885”总专班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全面运用“融媒体”平台,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依托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开展攻坚战行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持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