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5月9日拟作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上引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5月9日拟作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上引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宏 (略) 新增上引炉建设项目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12号 | 沈阳宏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四车间内的上引车间,新增一台上引法无氧铜杆连铸机组,以电解铜、木炭、石墨鳞片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熔化、连铸等工序生产铜杆。本项目年产铜杆*t/a,直接外售,作为其他生产电磁线厂家的原料,不在本厂区再进行加工(挤压、拉丝、挂漆等工序)。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员工内部调配,两班制工作,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供电、供水、排水、 (略) 政设施。 | / | / |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化、连铸工序产生的烟尘。铜板在熔化炉和连铸炉时会产生烟尘,采用电加热,生产过程中熔化炉和连铸炉密闭,炉进料口有移动式罩盖,除添加原料、木炭、石墨鳞片时开启,其余时间均为密闭,仅在打开设备顶盖等过程会有少量的烟尘逸出。 熔化、连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4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表2排放浓度限值,并参照《20 (略) 锅(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管控要求。 上引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无氧铜杆上引机组循环冷却水, (略) 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上引连铸机组、风机和冷水塔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厂界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东侧、南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铜灰渣、废木炭、废石墨鳞片、收尘灰、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集 (略) 处理或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含油抹布、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宏 (略) 新增上引炉建设项目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12号 | 沈阳宏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四车间内的上引车间,新增一台上引法无氧铜杆连铸机组,以电解铜、木炭、石墨鳞片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熔化、连铸等工序生产铜杆。本项目年产铜杆*t/a,直接外售,作为其他生产电磁线厂家的原料,不在本厂区再进行加工(挤压、拉丝、挂漆等工序)。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员工内部调配,两班制工作,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供电、供水、排水、 (略) 政设施。 | / | / |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化、连铸工序产生的烟尘。铜板在熔化炉和连铸炉时会产生烟尘,采用电加热,生产过程中熔化炉和连铸炉密闭,炉进料口有移动式罩盖,除添加原料、木炭、石墨鳞片时开启,其余时间均为密闭,仅在打开设备顶盖等过程会有少量的烟尘逸出。 熔化、连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报告表”,DA004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表2排放浓度限值,并参照《20 (略) 锅(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管控要求。 上引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无氧铜杆上引机组循环冷却水, (略) 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上引连铸机组、风机和冷水塔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厂界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东侧、南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铜灰渣、废木炭、废石墨鳞片、收尘灰、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集 (略) 处理或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含油抹布、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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