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效春旺中学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顶效春旺中学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顶效春旺中学迁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贵州省 (略) 顶效开发大道1号,占地面积*.1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北纬25.*°(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地块原属于马别社区6组农用地,用于水稻、油菜等农作物的种植,于2004年被政府征收,征收后以土地出让的方式出让给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前身为“贵州顶效旭辉 (略) ”),用于顶效旭 (略) 场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2005年建成投产。2012年,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将调查地块南侧地块租赁给贵州顶效开发区力辉汽车综合 (略) ,用于贵州顶效开发区力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站项目的建设,于2012年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与贵州顶效开发区力辉汽车综合 (略) 于2023年3月整体搬迁至调查地块西北侧地块(位于调查地块西北侧50m处),调查地块随即闲置。
2023年7月,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以土地出资的方式将调查地块用于春旺中学迁建项目的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12月建成,2024年2月15日投入使用,目前调查地块属于顶效春旺中学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仍归属于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所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地块现状用地性质和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教育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调查地块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一类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评估。
为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场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自2004年起, (略) 、环保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条文加强污染场地管理,强调场地再次开发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土地在开发利用时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建设用地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因此,2024年3月顶效 (略) (贵州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模板(试行)>的通知》(黔环土[2021]6号)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并结合历史影像追踪,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状况,编制了《顶效春旺中学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进入公示状态
顶效春旺中学迁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贵州省 (略) 顶效开发大道1号,占地面积*.1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北纬25.*°(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地块原属于马别社区6组农用地,用于水稻、油菜等农作物的种植,于2004年被政府征收,征收后以土地出让的方式出让给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前身为“贵州顶效旭辉 (略) ”),用于顶效旭 (略) 场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2005年建成投产。2012年,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将调查地块南侧地块租赁给贵州顶效开发区力辉汽车综合 (略) ,用于贵州顶效开发区力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站项目的建设,于2012年建成投产。因市场原因,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与贵州顶效开发区力辉汽车综合 (略) 于2023年3月整体搬迁至调查地块西北侧地块(位于调查地块西北侧50m处),调查地块随即闲置。
2023年7月,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以土地出资的方式将调查地块用于春旺中学迁建项目的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于2023年12月建成,2024年2月15日投入使用,目前调查地块属于顶效春旺中学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仍归属于贵州顶效开发区旭辉 (略) 所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地块现状用地性质和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教育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调查地块建设用地分类为第一类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评估。
为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场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自2004年起, (略) 、环保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条文加强污染场地管理,强调场地再次开发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土地在开发利用时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建设用地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因此,2024年3月顶效 (略) (贵州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模板(试行)>的通知》(黔环土[2021]6号)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并结合历史影像追踪,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状况,编制了《顶效春旺中学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进入公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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