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关于2024年5月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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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关于2024年5月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4年5月9日我分局拟对鹿邑县试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 (略) 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鹿邑县便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鹿邑县试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略) 鹿邑县试量镇区东侧, (略) 东侧,实验高中西侧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增绿 (略)

本项 (略) 鹿邑县试量镇区东侧, (略) 东侧,实验高中西侧,项目获得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鹿发改[2023]184号,项目代码:2310-*-04-01-*),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新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总投资738.*元,主要处理试量镇生活污水。依据批复工艺流程进行年处理18.*立方米生活污水建设项目

1、废气:处理段(格栅间和调节池)、生化池(加盖)和污泥处理段(污泥储存、浓缩、脱水段)产生的恶臭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厂无组织恶臭经绿化隔离带吸收处理;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外来生活污水等。污水经“格栅+调节+一体化设备(A2O+MBBR+混凝沉淀+砂滤)+消毒”达标后排入东侧坑塘,作为试量镇杂用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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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4年5月9日我分局拟对鹿邑县试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 (略) 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鹿邑县便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鹿邑县试量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略) 鹿邑县试量镇区东侧, (略) 东侧,实验高中西侧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增绿 (略)

本项 (略) 鹿邑县试量镇区东侧, (略) 东侧,实验高中西侧,项目获得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鹿发改[2023]184号,项目代码:2310-*-04-01-*),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新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总投资738.*元,主要处理试量镇生活污水。依据批复工艺流程进行年处理18.*立方米生活污水建设项目

1、废气:处理段(格栅间和调节池)、生化池(加盖)和污泥处理段(污泥储存、浓缩、脱水段)产生的恶臭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厂无组织恶臭经绿化隔离带吸收处理;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外来生活污水等。污水经“格栅+调节+一体化设备(A2O+MBBR+混凝沉淀+砂滤)+消毒”达标后排入东侧坑塘,作为试量镇杂用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管理和设置。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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