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三井煤业有限公司年选洗原煤9万吨建设项目预审意见-蛟河市三井煤业有限公司年选洗原煤9万吨建设项目
蛟河市三井煤业有限公司年选洗原煤9万吨建设项目预审意见-蛟河市三井煤业有限公司年选洗原煤9万吨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 5月8日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年选洗原煤*吨建设项目 | (略) 奶子山街 | (略) (略) | 吉林 (略) | 建设地点: (略) 奶子山街原五小西侧36-009-02,矿山工业广场现有厂区空地;中心坐标:E127°26′4.841″、N43°43′9.491″。 (略) 无纺布厂相邻; (略) 相邻,隔路为空地;西侧100m (略) 及矸石砖厂;东侧 (略) 相邻, (略) 为空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2300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为矿山工业广场现有厂区空地,不需新征占地。 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 |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水: ①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②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选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洗选废水、洗车废水采取沉降罐投药沉降,澄清后回用于洗选;堆场淋溶水采取导流沟集排,设置集水池存储,用于洗选、降尘系统等补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委托 (略) 定期抽运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 废气:(1)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2)运营期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煤堆场、铲装、筛分、皮带输送、产品堆场、装车等过程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原煤铲车运转采取水喷雾降尘;原煤筛分采取水喷淋带水作业;皮带机密闭,并内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产品堆场四周设置严密围挡,并采取苫布苫盖;产品装车采取喷雾降尘;设置运输车辆冲洗系统。 噪声:(1)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铲车、筛分机、给料机、跳汰机、泵等机械设备。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贡献值达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2.运营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洗车沉淀池泥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含油抹布、废机油不在厂区暂存,由机械维修机构带走;洗车沉淀池泥渣,回填于厂区低洼处,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规处理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 5月8日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年选洗原煤*吨建设项目 | (略) 奶子山街 | (略) (略) | 吉林 (略) | 建设地点: (略) 奶子山街原五小西侧36-009-02,矿山工业广场现有厂区空地;中心坐标:E127°26′4.841″、N43°43′9.491″。 (略) 无纺布厂相邻; (略) 相邻,隔路为空地;西侧100m (略) 及矸石砖厂;东侧 (略) 相邻, (略) 为空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2300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为矿山工业广场现有厂区空地,不需新征占地。 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 |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水: ①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②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选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洗选废水、洗车废水采取沉降罐投药沉降,澄清后回用于洗选;堆场淋溶水采取导流沟集排,设置集水池存储,用于洗选、降尘系统等补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委托 (略) 定期抽运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 废气:(1)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2)运营期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煤堆场、铲装、筛分、皮带输送、产品堆场、装车等过程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原煤铲车运转采取水喷雾降尘;原煤筛分采取水喷淋带水作业;皮带机密闭,并内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产品堆场四周设置严密围挡,并采取苫布苫盖;产品装车采取喷雾降尘;设置运输车辆冲洗系统。 噪声:(1)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铲车、筛分机、给料机、跳汰机、泵等机械设备。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贡献值达标,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已完成,未发生投诉信访事件。 2.运营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洗车沉淀池泥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置;含油抹布、废机油不在厂区暂存,由机械维修机构带走;洗车沉淀池泥渣,回填于厂区低洼处,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规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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