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凤区中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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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金凤区中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银审服(环)函发〔2024〕6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金凤区中北部建成区范围内,东至唐徕渠,西 (略) , (略) , (略) ,为改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 (略) (满城北街-亲水北大街)和亲水北大街( (略) - (略) ) (略) 海绵化改造工程;(2) (略) 第六中学、 (略) 第九中学、唐徕中学西校区、金凤区第二小学、金凤区第三小学、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五小学、金凤区第七小学、金凤区第八小学和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共10所学校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3)双渠小区、新苑小区、荣锦苑东区、安怡家园A区、安怡家园E区和亲水苑小区共6个小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4) (略) 两侧绿化带海绵化改造工程。

项目总占地23.73hm2,其中永久占地5.10hm2,临时占地18.63hm2。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6.*m3,其中挖方量10.*m3,填方量5.*m3,余方4.*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防治区、 (略) 改造防治区和海绵绿地改造防治区3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257.*元,其中工程措施391.*元,植物措施803.*元,临时措施31.*元,独立费用30.*元,预备费用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 (略) 金凤区中北部建成区范围内,东至唐徕渠,西 (略) , (略) , (略) ,为改建项目。2023年12月25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296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 (略) (满城北街-亲水北大街)和亲水北大街( (略) - (略) ) (略) 海绵化改造工程;(2) (略) 第六中学、 (略) 第九中学、唐徕中学西校区、金凤区第二小学、金凤区第三小学、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五小学、金凤区第七小学、金凤区第八小学和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共10所学校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3)双渠小区、新苑小区、荣锦苑东区、安怡家园A区、安怡家园E区和亲水苑小区共6个小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4) (略) 两侧绿化带海绵化改造工程。

项目总占地23.73hm2,其中永久占地5.10hm2,临时占地18.63hm2。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6.*m3,其中挖方量10.*m3,填方量5.*m3,余方4.*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气候区,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195.60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为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30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 (略)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73hm2。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面积23.7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52.56t。水土流失重要防治时段为施工期。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防治区、 (略) 改造防治区和海绵绿地改造防治区3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防治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源头减排设施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6.30hm2,灌溉设施6.30hm2,排水沟890m,表土剥离1.*m3、表土回覆1.*m3

植物措施:绿化6.30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215m,洒水抑尘1065.6m3, (略) 苫盖0.1hm2

(2) (略) 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46hm2,灌溉设施2.46hm2,排水沟1500m,透水砖铺装0.07hm2,表土剥离0.*m3、表土回覆0.*m3

植物措施:绿化2.46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350m,洒水抑尘252m3, (略) 苫盖0.45hm2

(3)海绵绿地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20hm2,灌溉设施4.20hm2,排水沟320m,表土剥离1.*m3、表土回覆1.*m3

植物措施:绿化4.20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4.4m3, (略) 苫盖0.25hm2,彩钢板拦挡600m。;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257.*元,其中工程措施391.*元,植物措施803.*元,临时措施31.*元,独立费用30.*元,预备费用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及布局;

2.完善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2025年 5月 6 日





银审服(环)函发〔2024〕6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金凤区中北部建成区范围内,东至唐徕渠,西 (略) , (略) , (略) ,为改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 (略) (满城北街-亲水北大街)和亲水北大街( (略) - (略) ) (略) 海绵化改造工程;(2) (略) 第六中学、 (略) 第九中学、唐徕中学西校区、金凤区第二小学、金凤区第三小学、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五小学、金凤区第七小学、金凤区第八小学和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共10所学校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3)双渠小区、新苑小区、荣锦苑东区、安怡家园A区、安怡家园E区和亲水苑小区共6个小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4) (略) 两侧绿化带海绵化改造工程。

项目总占地23.73hm2,其中永久占地5.10hm2,临时占地18.63hm2。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6.*m3,其中挖方量10.*m3,填方量5.*m3,余方4.*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防治区、 (略) 改造防治区和海绵绿地改造防治区3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257.*元,其中工程措施391.*元,植物措施803.*元,临时措施31.*元,独立费用30.*元,预备费用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 (略) 金凤区中北部建成区范围内,东至唐徕渠,西 (略) , (略) , (略) ,为改建项目。2023年12月25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296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 (略) (满城北街-亲水北大街)和亲水北大街( (略) - (略) ) (略) 海绵化改造工程;(2) (略) 第六中学、 (略) 第九中学、唐徕中学西校区、金凤区第二小学、金凤区第三小学、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五小学、金凤区第七小学、金凤区第八小学和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共10所学校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3)双渠小区、新苑小区、荣锦苑东区、安怡家园A区、安怡家园E区和亲水苑小区共6个小区地块海绵化改造工程;(4) (略) 两侧绿化带海绵化改造工程。

项目总占地23.73hm2,其中永久占地5.10hm2,临时占地18.63hm2。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6.*m3,其中挖方量10.*m3,填方量5.*m3,余方4.*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性气候区,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195.60mm、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为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30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主持召开了《金凤区中 (略) 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 (略)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73hm2。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面积23.7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52.56t。水土流失重要防治时段为施工期。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源头减排设施改造防治区、 (略) 改造防治区和海绵绿地改造防治区3个防治分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防治分区的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源头减排设施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6.30hm2,灌溉设施6.30hm2,排水沟890m,表土剥离1.*m3、表土回覆1.*m3

植物措施:绿化6.30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215m,洒水抑尘1065.6m3, (略) 苫盖0.1hm2

(2) (略) 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46hm2,灌溉设施2.46hm2,排水沟1500m,透水砖铺装0.07hm2,表土剥离0.*m3、表土回覆0.*m3

植物措施:绿化2.46hm2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350m,洒水抑尘252m3, (略) 苫盖0.45hm2

(3)海绵绿地改造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4.20hm2,灌溉设施4.20hm2,排水沟320m,表土剥离1.*m3、表土回覆1.*m3

植物措施:绿化4.20hm2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4.4m3, (略) 苫盖0.25hm2,彩钢板拦挡600m。;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257.*元,其中工程措施391.*元,植物措施803.*元,临时措施31.*元,独立费用30.*元,预备费用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及布局;

2.完善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典型设计等相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2025年 5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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