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码头工程项目
启东市地方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启东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阳镇悦兴村
建设单位: (略) 地 (略)
编制机构:上海 (略)
编制人员:王亚静(**)
项目概况:
一、项目 (略) 南阳镇悦兴村,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总占地面积5032.5m2,使用通启河河道岸线132 m,主体工程包括 4个散装平方仓粮食储备库及2个300t级顺岸码头工程(1个生产泊位,1个待泊泊位) ,设计年吞吐量*吨,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新建。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2308-*-89-01-*)。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粮食装卸作业装置须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作业设备、作业工艺的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2.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根据泊位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固定式污水接收装置\污水接收车)及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码头区域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3.加强作业全流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输送、储存、出料等环节无组织排放,限制货物露天堆放,散状物料装卸、运输、输送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方式,并及时入仓储存,物料计量、搅拌、打包等工序须车间内相对封闭作业,并分别配建匹配的粉尘收集与脉冲布袋中央除尘处理设施。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船舶鸣笛次数,加强码头及粮库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或设备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确保厂界排放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及4类标准。
5.根据码头泊位设计能力,合理建设船舶固体废物接收设施,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三、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投入正式运营前须在国家环保自主 (略) 站公开相关信息,并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略) 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及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阳镇悦兴村
建设单位: (略) 地 (略)
编制机构:上海 (略)
编制人员:王亚静(**)
项目概况:
一、项目 (略) 南阳镇悦兴村,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总占地面积5032.5m2,使用通启河河道岸线132 m,主体工程包括 4个散装平方仓粮食储备库及2个300t级顺岸码头工程(1个生产泊位,1个待泊泊位) ,设计年吞吐量*吨,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新建。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2308-*-89-01-*)。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粮食装卸作业装置须优先采用自动化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作业设备、作业工艺的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2.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根据泊位总设计能力,设计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固定式污水接收装置\污水接收车)及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码头区域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3.加强作业全流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输送、储存、出料等环节无组织排放,限制货物露天堆放,散状物料装卸、运输、输送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方式,并及时入仓储存,物料计量、搅拌、打包等工序须车间内相对封闭作业,并分别配建匹配的粉尘收集与脉冲布袋中央除尘处理设施。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船舶鸣笛次数,加强码头及粮库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或设备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确保厂界排放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及4类标准。
5.根据码头泊位设计能力,合理建设船舶固体废物接收设施,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废机油类危废的收集、处置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三、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依法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投入正式运营前须在国家环保自主 (略) 站公开相关信息,并完成自主环保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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