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4年5月1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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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4年5月1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 (略) 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

科尔沁区建国街道办事处清河村南侧(304国道五家子收费站北200m)

(略)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为新建,依托堡垒机动车检测中心既有厂房建设5条生产线,其中内镶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1条、PE硬管生产线3条、PE软管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以高密度聚*烯、色母等新料为原料,建成后,年产10000t塑料管材。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塑挤出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组织热塑挤出工序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上料工序废气经收尘袋收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定型冷却水循环利用,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

2

装备式建筑高新技术绿色新 (略) 研发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科尔沁区霍林河街道四委新工四路与明仁大街交汇处北3#楼1-3层

内蒙古龙安绿色建筑 (略)

大连名赫 (略)

项目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生产车间(内设3条生产线,1条结构保温一体板生产线、1条轻质墙板生产线、1条桁架承楼板生产线)、办公楼、预拌砂浆区,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万平方米结构保温一体板、300万平方米轻质墙板、300万平方米桁架承楼板。项目总投资166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卸料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物料输送储存、装卸、搅拌、焊接、破碎筛分等产生的废气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相关防治措施,满足《报告表》中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后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通过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焊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灰、清洗废水底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 (略) 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

科尔沁区建国街道办事处清河村南侧(304国道五家子收费站北200m)

(略)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为新建,依托堡垒机动车检测中心既有厂房建设5条生产线,其中内镶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1条、PE硬管生产线3条、PE软管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以高密度聚*烯、色母等新料为原料,建成后,年产10000t塑料管材。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塑挤出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组织热塑挤出工序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上料工序废气经收尘袋收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定型冷却水循环利用,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

2

装备式建筑高新技术绿色新 (略) 研发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科尔沁区霍林河街道四委新工四路与明仁大街交汇处北3#楼1-3层

内蒙古龙安绿色建筑 (略)

大连名赫 (略)

项目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生产车间(内设3条生产线,1条结构保温一体板生产线、1条轻质墙板生产线、1条桁架承楼板生产线)、办公楼、预拌砂浆区,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300万平方米结构保温一体板、300万平方米轻质墙板、300万平方米桁架承楼板。项目总投资166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筒仓卸料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物料输送储存、装卸、搅拌、焊接、破碎筛分等产生的废气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相关防治措施,满足《报告表》中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后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通过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焊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灰、清洗废水底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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