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市绿电园区二期38.54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公示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市绿电园区二期38.54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 (略) 绿电园区二期38.*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绿电园区二期38.*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 (略)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项 (略) (略) 马家滩镇,拟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46′28.245″,北纬37°54′47.066″。项目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38.*千瓦。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光伏阵列区、辅助、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88%。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 (略) 、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 (略) 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 ⑶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略) 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一施工地点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筑垃圾须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开挖的土石方定点堆放后就地平衡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本身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 (略) 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可将检修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扬尘降至最小。 ⑵废水 太阳光伏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板下的植被绿化,不得随意排放。 ⑶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废旧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定期维护作业时回收,站区内不得贮存。站区内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固废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 (略) 绿电园区二期38.*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绿电园区二期38.*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 (略)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项 (略) (略) 马家滩镇,拟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46′28.245″,北纬37°54′47.066″。项目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38.*千瓦。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光伏阵列区、辅助、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88%。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 (略) 、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 (略) 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 ⑶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略) 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一施工地点避免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筑垃圾须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开挖的土石方定点堆放后就地平衡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本身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 (略) 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可将检修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扬尘降至最小。 ⑵废水 太阳光伏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板下的植被绿化,不得随意排放。 ⑶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废旧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定期维护作业时回收,站区内不得贮存。站区内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产生的事故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固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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