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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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兰州新区南部灌区供水3#管线工程、兰州康 (略) 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专精特新A区年产1050吨保健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项目

新材料产业园表面处置产业组团中的电镀产业园CK8#路以南、CK10#路以北、 (略) 以东的区域

(略) 矿产 (略)

兰州大学

项目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约55.3亩,主要集中处理新材料产业园中的电镀产业园电镀类表面处理加工生产企业所产生的污水,其中水质分类及设计处理规模为:含镍废水和化学镍废水日处理量400m3;含铬废水日处理量400m3;含氰废水日处理量400m3;有机废水和含磷废水日处理量400m3;含铜锌废水日处理量400m3;络合废水和高氨氮废水日处理量250m3;综合废水日处理量200m3;含银废水序批日处理量50m3,电镀废水总计处理规模为2500m3/d,设计生化处理能力为2500m3/d。总投资9894.*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设置的构筑物均采用加盖措施进行负压收集废气后送至终端处置措施,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管道送至终端处置措施,收集的废气送至终端处置措施(一级酸+两级碱+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处理后的废气由DA001(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及初期雨水等进过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收纳废水经过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后,30%回用至标准化厂房企业,70%外排至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本项目单独预处理系统涉及一类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与其他废水混合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2008)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管控标准要求;混合后进生化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其中pH、COD、BOD、氨氮、总氮、总磷、SS等污染物执行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其余因子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经过处理后的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标准》(GBT *-2005)表1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固废:项目产生的污泥暂存至污泥间,均属于危险废物,后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余产生的危废为再生水处理系统更换的滤膜、更换的滤芯、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机油、检测废液及废包装等,暂存至厂区设置的危废库,后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污泥间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自行监测及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兰州新区南部灌区供水3#管线工程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镇境内,位于S201省 (略) 以西, (略) 以北

兰 (略)

兰州洁华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口工程、供水管道工程、配水管道工程。取水口工程:新建进水闸1座,钢筋砼引水渠20m;新建200m3钢筋砼进水池1座;加固引大十一支渠87m;敷设尖山庙水库DN500引水钢管300m;供水管道工程:管线全长*m,配套建设检修、放空、分水、空气阀、控制阀及附属设施。管道沿线 (略) (略) 、渠道等,穿越段均采用顶管,顶管总长3788m;配水管道工程:管道全长2300m,管材采用DN600K8级球墨铸铁管,配套建设检修、放空、分水、空气阀、控制阀及附属建筑物。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试压废水最终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区设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固废:本项目施工期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取水全部用于灌溉,无退水产生。因此,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产生。

3

兰州康 (略) 电池材料项目(一期)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的区域,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3.*、北纬36.*)

兰州康 (略)

兰州 (略)

项目建设用地约370亩,主要建设7000t/a氟代碳酸*烯酯生产线、*t/a双氟磺酰亚胺锂盐电解液生产线(*吨中间体双氟磺酰亚胺用于生产双氟磺酰亚胺锂盐电解液的生产)。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总投资*万元,其中本项目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其中车间反应釜、高位槽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器冷凝后收集进入各车间集中设置的冷凝器,设备自带冷凝器纳入主体工程;缩合及氟化车间、成盐及溶剂处理车间反应产生的Cl2、HCl、SO2气体经降膜水吸收+降膜碱吸收后制得副产盐酸和亚硫酸钠,降膜水吸收装置和降膜碱吸收装置纳入主体工程,本项目废气可分为无机废气、有机高浓度废气、有机低浓度废气、含粉尘废气,各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1)无机废气:①缩合及氟化车间、FEC车间产生的无机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9m高的1#排气筒排放;②罐区产生的无机废气经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2)有机高浓度废气:①车间有机高浓废气:缩合及氟化车间、产品调配灌装车间、成盐及溶剂处理车间、FEC车间产生的有机高浓度废气分别经各车间设置的两级深度冷凝(-15℃)预处理后,再经两级深度冷凝(-15℃)+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9m高的2#排气筒排放;②罐区有机高浓废气:罐区产生的有机高浓度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3)有机低浓度废气:①缩合及氟化车间、产品调配灌装车间、成盐及溶剂处理车间、FEC车间产生的有机低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含有机高浓废气处理末端系统(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9m高的2#排气筒排放;②污水收集池废气、危废仓库废气送罐区有机高浓度废气末端处理系统(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4)含粉尘废气:干燥车间车间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含有机高浓废气处理末端系统(两级深度冷凝(-15℃)+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9m高的2#排气筒排放;氯化钙生产单元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经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9m高的1#排气筒排放。运营期,1#、2#、3#等生产工艺排气筒颗粒物、SO2、氯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等无机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氯*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其它未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挥发有机物(碳酸**酯、碳酸*烯酯)列入到非*烷总烃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HCl、氟化物、硫酸雾、氯气、氨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二氧化硫、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高盐废水、高浓废水、低浓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高浓废水经车间蒸馏脱前馏分预处理后依托兰州 (略) 污水站的催化微电解+芬顿+混凝沉淀+中间水池+催化臭氧氧化+综合调节池+复合厌氧+水解酸化+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高盐废水依托兰州 (略) 污水站的序批芬顿+板框压滤+脱盐设施+中间水池+催化臭氧氧化+综合调节池+复合厌氧+水解酸化+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低浓废水依托兰州 (略) 污水站的综合调节池+复合厌氧+水解酸化+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依托兰州 (略) 低浓度废水排放口排入园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兰州 (略) 废水排放口排入园 (略) 。本单位已与兰州 (略) 签订污水处理协议,本单位出水水质需满足污水处理协议中的浓度限值。固废:前馏分、精馏釜残、过滤残渣、短蒸残液、蒸馏残渣、短蒸残渣、废机油、废包装、化验室固废、废气处理冷凝液、废树脂、废污泥、废活性炭危废仓库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压滤残渣(一般固废)外售建材厂资源化利用;废分子筛更换时由空压机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废收集、暂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有关规定。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4

专精特新A区年产1050吨

保健医药中间体项目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A区(东区)11号车间

甘肃 (略)

兰州洁华 (略)

项目租赁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A区(东区)11号车间,总用地1008m2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项目的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新增部分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建设300吨/年3-羟基-3-*基*酸钙盐、600吨/年一水肌酸、150吨/年扁桃酸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安全、节能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1%;

施工期:根据现场踏看,生产设施已建设安装完成,变动后只安装部分设备和设施,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本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3-羟基-3-*基*酸钙生产线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酸性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深冷(新增)+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利旧)处理;一水肌酸生产线: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碱性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深冷(新增)+两级酸吸收(由两级碱切换)+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收”处理;扁桃酸生产线生产线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酸性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深冷(新增)+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利旧)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25m高DA001号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NMHC、TVOC、氯化氢、光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三氯*烷、*酮、氯*酸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低浓废水,由A 区低浓废水外排水池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高浓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低浓废水污染物pH、CODcr、SS、*、TN、TP、石油类、TDS等常规污染物执行《兰州新区石化 (略) 关于上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的报告》(新石化呈〔2021〕219号低浓度废水纳管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特征污染物*酮、单氰胺、三*胺执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纳管限值,污染物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三氯*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固废:项目蒸馏残渣、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废溶剂、抽滤杂质、废滤布、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废机油、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厂房设置的危废贮存库及时中转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液态危废不允许贮存,需实时转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库只贮存固态和半固态危废,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的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防渗:项目依托原有工程的防渗,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兰州新区南部灌区供水3#管线工程、兰州康 (略) 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专精特新A区年产1050吨保健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项目

新材料产业园表面处置产业组团中的电镀产业园CK8#路以南、CK10#路以北、 (略) 以东的区域

(略) 矿产 (略)

兰州大学

项目废水预处理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约55.3亩,主要集中处理新材料产业园中的电镀产业园电镀类表面处理加工生产企业所产生的污水,其中水质分类及设计处理规模为:含镍废水和化学镍废水日处理量400m3;含铬废水日处理量400m3;含氰废水日处理量400m3;有机废水和含磷废水日处理量400m3;含铜锌废水日处理量400m3;络合废水和高氨氮废水日处理量250m3;综合废水日处理量200m3;含银废水序批日处理量50m3,电镀废水总计处理规模为2500m3/d,设计生化处理能力为2500m3/d。总投资9894.*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设置的构筑物均采用加盖措施进行负压收集废气后送至终端处置措施,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管道送至终端处置措施,收集的废气送至终端处置措施(一级酸+两级碱+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处理后的废气由DA001(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及初期雨水等进过厂区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收纳废水经过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后,30%回用至标准化厂房企业,70%外排至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本项目单独预处理系统涉及一类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与其他废水混合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2008)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管控标准要求;混合后进生化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其中pH、COD、BOD、氨氮、总氮、总磷、SS等污染物执行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其余因子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经过处理后的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标准》(GBT *-2005)表1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固废:项目产生的污泥暂存至污泥间,均属于危险废物,后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余产生的危废为再生水处理系统更换的滤膜、更换的滤芯、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机油、检测废液及废包装等,暂存至厂区设置的危废库,后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污泥间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自行监测及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兰州新区南部灌区供水3#管线工程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镇境内,位于S201省 (略) 以西, (略) 以北

兰 (略)

兰州洁华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口工程、供水管道工程、配水管道工程。取水口工程:新建进水闸1座,钢筋砼引水渠20m;新建200m3钢筋砼进水池1座;加固引大十一支渠87m;敷设尖山庙水库DN500引水钢管300m;供水管道工程:管线全长*m,配套建设检修、放空、分水、空气阀、控制阀及附属设施。管道沿线 (略) (略) 、渠道等,穿越段均采用顶管,顶管总长3788m;配水管道工程:管道全长2300m,管材采用DN600K8级球墨铸铁管,配套建设检修、放空、分水、空气阀、控制阀及附属建筑物。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试压废水最终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区设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盥洗废水用于泼洒抑尘。固废:本项目施工期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取水全部用于灌溉,无退水产生。因此,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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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康 (略) 电池材料项目(一期)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的区域,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3.*、北纬36.*)

兰州康 (略)

兰州 (略)

项目建设用地约370亩,主要建设7000t/a氟代碳酸*烯酯生产线、*t/a双氟磺酰亚胺锂盐电解液生产线(*吨中间体双氟磺酰亚胺用于生产双氟磺酰亚胺锂盐电解液的生产)。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总投资*万元,其中本项目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其中车间反应釜、高位槽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冷凝器冷凝后收集进入各车间集中设置的冷凝器,设备自带冷凝器纳入主体工程;缩合及氟化车间、成盐及溶剂处理车间反应产生的Cl2、HCl、SO2气体经降膜水吸收+降膜碱吸收后制得副产盐酸和亚硫酸钠,降膜水吸收装置和降膜碱吸收装置纳入主体工程,本项目废气可分为无机废气、有机高浓度废气、有机低浓度废气、含粉尘废气,各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1)无机废气:①缩合及氟化车间、FEC车间产生的无机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9m高的1#排气筒排放;②罐区产生的无机废气经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2)有机高浓度废气:①车间有机高浓废气:缩合及氟化车间、产品调配灌装车间、成盐及溶剂处理车间、FEC车间产生的有机高浓度废气分别经各车间设置的两级深度冷凝(-15℃)预处理后,再经两级深度冷凝(-15℃)+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9m高的2#排气筒排放;②罐区有机高浓废气:罐区产生的有机高浓度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15℃)+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3)有机低浓度废气:①缩合及氟化车间、产品调配灌装车间、成盐及溶剂处理车间、FEC车间产生的有机低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含有机高浓废气处理末端系统(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9m高的2#排气筒排放;②污水收集池废气、危废仓库废气送罐区有机高浓度废气末端处理系统(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

(4)含粉尘废气:干燥车间车间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送含有机高浓废气处理末端系统(两级深度冷凝(-15℃)+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脱附)处理后由29m高的2#排气筒排放;氯化钙生产单元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经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9m高的1#排气筒排放。运营期,1#、2#、3#等生产工艺排气筒颗粒物、SO2、氯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等无机污染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氯*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其它未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挥发有机物(碳酸**酯、碳酸*烯酯)列入到非*烷总烃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HCl、氟化物、硫酸雾、氯气、氨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二氧化硫、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高盐废水、高浓废水、低浓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高浓废水经车间蒸馏脱前馏分预处理后依托兰州 (略) 污水站的催化微电解+芬顿+混凝沉淀+中间水池+催化臭氧氧化+综合调节池+复合厌氧+水解酸化+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高盐废水依托兰州 (略) 污水站的序批芬顿+板框压滤+脱盐设施+中间水池+催化臭氧氧化+综合调节池+复合厌氧+水解酸化+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低浓废水依托兰州 (略) 污水站的综合调节池+复合厌氧+水解酸化+一级A/O+中沉池+二级A/O+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依托兰州 (略) 低浓度废水排放口排入园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兰州 (略) 废水排放口排入园 (略) 。本单位已与兰州 (略) 签订污水处理协议,本单位出水水质需满足污水处理协议中的浓度限值。固废:前馏分、精馏釜残、过滤残渣、短蒸残液、蒸馏残渣、短蒸残渣、废机油、废包装、化验室固废、废气处理冷凝液、废树脂、废污泥、废活性炭危废仓库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压滤残渣(一般固废)外售建材厂资源化利用;废分子筛更换时由空压机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废收集、暂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有关规定。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4

专精特新A区年产1050吨

保健医药中间体项目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A区(东区)11号车间

甘肃 (略)

兰州洁华 (略)

项目租赁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A区(东区)11号车间,总用地1008m2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项目的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新增部分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建设300吨/年3-羟基-3-*基*酸钙盐、600吨/年一水肌酸、150吨/年扁桃酸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安全、节能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1%;

施工期:根据现场踏看,生产设施已建设安装完成,变动后只安装部分设备和设施,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本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3-羟基-3-*基*酸钙生产线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酸性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深冷(新增)+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利旧)处理;一水肌酸生产线: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碱性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深冷(新增)+两级酸吸收(由两级碱切换)+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收”处理;扁桃酸生产线生产线含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和酸性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深冷(新增)+两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利旧)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25m高DA001号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NMHC、TVOC、氯化氢、光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三氯*烷、*酮、氯*酸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低浓废水,由A 区低浓废水外排水池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高浓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低浓废水污染物pH、CODcr、SS、*、TN、TP、石油类、TDS等常规污染物执行《兰州新区石化 (略) 关于上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的报告》(新石化呈〔2021〕219号低浓度废水纳管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特征污染物*酮、单氰胺、三*胺执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纳管限值,污染物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三氯*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固废:项目蒸馏残渣、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废溶剂、抽滤杂质、废滤布、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废机油、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厂房设置的危废贮存库及时中转至有资质单位处置,液态危废不允许贮存,需实时转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库只贮存固态和半固态危废,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的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防渗:项目依托原有工程的防渗,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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