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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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

建设地点: (略) 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元。设置病床1200张,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中心,建筑面积*m2;疑难危重病诊治中心,建筑面积*m2;康复治疗中心,建筑面积*m2; (略) 楼,建筑面积* m2; (略) 楼,建筑面积* m2;健康管理中心,建筑面积*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m2;配套建 (略) 、道路、景观绿化、医疗垃圾站、生活垃圾站、液氧站、污水处理等公辅设施。

二、规划选址符合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地规划正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现状为空荒地,片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略) 政设施健全, (略) 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与周边环境相符,且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

三、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能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选址区域泗河水环境治理达标,大气环境治理达标,声环境质量较好,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 (略) 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第5项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CO、O3、PM2.5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2)地表水环境:项目受纳水体泗河水质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拟建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各点位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水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粉尘、机械尾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噪声等,施工期应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空气: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对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拟建项目用地为医疗用地, (略) 区总图布置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排放方式具有可行性,能满足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泗河,对泗河影响较小。

(3)运营期声环境:项目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全部运往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浓缩、脱水、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灭菌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上述分析,建设项目固废全部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运营期项目污水实现全收集,防渗措施也可以达到标准要求,项目运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本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在建设单位加强生产管理后,将近一步降低可能造成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

(6)环境风险:经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加权计算,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运营期风险主要为废水事故性排放和医疗废物泄漏引起环境污染。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施工护栏,场地内配置洒水车、车轮清洗池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施工管理,室内施工使用环保性油漆、胶、稀释剂等,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边界处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车轮清洗池与临时沉砂池连接,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进泗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泗河。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施工期间加强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施工单位组织专人在该范围负责交通组织,严格禁止来往施工车辆鸣笛,减少或尽量避免施工车辆 (略) 一侧。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 (略) 渣土部门将固体废物运至指定的地点消纳、贮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燃气锅炉废气经Φ0.8m(等效直径)烟囱集中引至楼顶(高出地面25m)直接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②地下车库设置6处废气排口,排气口设在外侧较少行人处,高过地面不少于2.5m,距建筑物的距离大于15m,安置强制机械通风系统,换气量不小于6次/h时。采取上述措施后,车库废气排放口排放污 (略) 场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油烟去除率取85%,油烟排放浓度为1.69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通过地下建设、池体加盖、绿化及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⑤柴油发电机房配套排烟风机,燃油废气通过建筑内的专用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⑥垃圾收集点恶臭主要通过采取防雨淋、防渗漏、防扬散的措施,与相邻建筑距离应大于15m,及时清运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⑦其它废气主要为患者治疗和消毒过程挥发出的*醇、*醛等有机气体;组织腐烂或病变组织和治疗药物混在一起散发出的异味;污物间排放废气;病房、门诊等的通、排风系统排放废气等。上述废气具体成份复杂,对人有一定的嗅觉刺激,但产生量很少,对人体的危害小,随病人的活动有一定的流动性,影响范 (略) 内的局部区域,只要加强通风措施,其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门/急诊废水、洗衣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特殊用水。废水处理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的排放原则,特殊废水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单独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低辐射污水通过衰变池预处理,废水产生量为*.5m3/a,即平均产生量811.96m3/d,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1200m3/d,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二沉池+消毒”;各类废水处理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总排放口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将临街建筑物病房及房间均应安装双层中空玻璃窗。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各类风机水泵设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机房,采用消声、隔声及隔振技术。在中央空调冷却塔排风扇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塔底安装减震器,用橡胶软管连接的方式降低冷却塔的噪声,同时在周边隔声屏障。对机动车辆噪声主要通过管理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由塑料大筒盛装,暂时贮存于地下层医疗固废存放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排放。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项目化验室、药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及医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污染防治区,行政办公研学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加强辖区内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维护管理,各类废水、管道设备等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置,按照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防治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及地方总量文件等资料,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本项目设定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4.818t/a,氨氮1.482t/a,二氧化硫0.144t/a,氮氧化物1.724t/a、烟粉尘颗粒物0.158t/a。

八、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略) (略) (略) 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江源深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十堰 (略)

联系人 :*工 电话:0719-*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环保治理措施实施的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届满。

, (略) ,十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

建设地点: (略) 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元。设置病床1200张,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中心,建筑面积*m2;疑难危重病诊治中心,建筑面积*m2;康复治疗中心,建筑面积*m2; (略) 楼,建筑面积* m2; (略) 楼,建筑面积* m2;健康管理中心,建筑面积*m2;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m2;配套建 (略) 、道路、景观绿化、医疗垃圾站、生活垃圾站、液氧站、污水处理等公辅设施。

二、规划选址符合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地规划正在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现状为空荒地,片区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略) 政设施健全, (略) 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与周边环境相符,且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

三、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能资源消耗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选址区域泗河水环境治理达标,大气环境治理达标,声环境质量较好,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 (略) 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第5项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综上所述,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CO、O3、PM2.5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2)地表水环境:项目受纳水体泗河水质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

(3)声环境:拟建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各点位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水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粉尘、机械尾气、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噪声等,施工期应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空气: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对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拟建项目用地为医疗用地, (略) 区总图布置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排放方式具有可行性,能满足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泗河,对泗河影响较小。

(3)运营期声环境:项目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全部运往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浓缩、脱水、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灭菌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上述分析,建设项目固废全部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运营期项目污水实现全收集,防渗措施也可以达到标准要求,项目运营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本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在建设单位加强生产管理后,将近一步降低可能造成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

(6)环境风险:经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加权计算,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运营期风险主要为废水事故性排放和医疗废物泄漏引起环境污染。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六、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外围设置施工护栏,场地内配置洒水车、车轮清洗池等,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施工管理,室内施工使用环保性油漆、胶、稀释剂等,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场地边界处设截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车轮清洗池与临时沉砂池连接,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进泗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泗河。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施工期间加强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施工单位组织专人在该范围负责交通组织,严格禁止来往施工车辆鸣笛,减少或尽量避免施工车辆 (略) 一侧。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 (略) 渣土部门将固体废物运至指定的地点消纳、贮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燃气锅炉废气经Φ0.8m(等效直径)烟囱集中引至楼顶(高出地面25m)直接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②地下车库设置6处废气排口,排气口设在外侧较少行人处,高过地面不少于2.5m,距建筑物的距离大于15m,安置强制机械通风系统,换气量不小于6次/h时。采取上述措施后,车库废气排放口排放污 (略) 场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③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油烟去除率取85%,油烟排放浓度为1.69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④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通过地下建设、池体加盖、绿化及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⑤柴油发电机房配套排烟风机,燃油废气通过建筑内的专用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⑥垃圾收集点恶臭主要通过采取防雨淋、防渗漏、防扬散的措施,与相邻建筑距离应大于15m,及时清运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⑦其它废气主要为患者治疗和消毒过程挥发出的*醇、*醛等有机气体;组织腐烂或病变组织和治疗药物混在一起散发出的异味;污物间排放废气;病房、门诊等的通、排风系统排放废气等。上述废气具体成份复杂,对人有一定的嗅觉刺激,但产生量很少,对人体的危害小,随病人的活动有一定的流动性,影响范 (略) 内的局部区域,只要加强通风措施,其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门/急诊废水、洗衣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特殊用水。废水处理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的排放原则,特殊废水按《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单独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低辐射污水通过衰变池预处理,废水产生量为*.5m3/a,即平均产生量811.96m3/d,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1200m3/d,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二沉池+消毒”;各类废水处理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总排放口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将临街建筑物病房及房间均应安装双层中空玻璃窗。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各类风机水泵设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机房,采用消声、隔声及隔振技术。在中央空调冷却塔排风扇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塔底安装减震器,用橡胶软管连接的方式降低冷却塔的噪声,同时在周边隔声屏障。对机动车辆噪声主要通过管理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由塑料大筒盛装,暂时贮存于地下层医疗固废存放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排放。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项目化验室、药房、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及医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污染防治区,行政办公研学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加强辖区内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维护管理,各类废水、管道设备等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置,按照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防治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及地方总量文件等资料,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本项目设定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4.818t/a,氨氮1.482t/a,二氧化硫0.144t/a,氮氧化物1.724t/a、烟粉尘颗粒物0.158t/a。

八、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略) (略) (略) 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江源深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十堰 (略)

联系人 :*工 电话:0719-*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或消极影响;

(3)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4)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环保治理措施实施的意见;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十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届满。

, (略)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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