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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贯 (略)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略) (略) (略) | 越城区马山街道,东至规划越安路,南至敬敷路,西至农田和洋泾湖科创园,北至空地 | 4.738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 | 划拨 | 1.3-1.8 | 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北片)项目 | |
2 | (略) (略) | 越城区皋埠街道,东至GBP-04F-04-02越城中心粮库建设工程,南至规划银洲路,西至亿奇趣研学营地, (略) 越城区越东养殖基地 | 8.7988 |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 划拨 | 大于等于0.6 | (略) 应急物资(粮食)综合应急保障库建设工程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贯 (略)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略) (略) (略) | 越城区马山街道,东至规划越安路,南至敬敷路,西至农田和洋泾湖科创园,北至空地 | 4.738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 | 划拨 | 1.3-1.8 | 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北片)项目 | |
2 | (略) (略) | 越城区皋埠街道,东至GBP-04F-04-02越城中心粮库建设工程,南至规划银洲路,西至亿奇趣研学营地, (略) 越城区越东养殖基地 | 8.7988 |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 划拨 | 大于等于0.6 | (略) 应急物资(粮食)综合应急保障库建设工程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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