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耒阳市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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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淝田镇

建设单位

国华(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国华(湖南) (略) 总投资41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2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略) (略) 淝田 (略) 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2(永久占地6092m2,临时占地*m2),项目装机容量70MW,设计安装 * 块 570Wp 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预计电站首年上网电量为9757.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42.1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9219.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984.7h。本项目选址涉及到的林业用地均实现“林光互补”模式,即在光伏场区光伏板下种植低矮喜阴的植被,土地上架设光伏组件,同时进行太阳能发电工作。光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及固定可调节光伏支架,倾角为14?,组件最小离地高度为2.5米,充分保持林地的正常功能。项目涉及电磁辐射的部分,建设单位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及专家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场地及周边生态保护和建设。建设单位施工时,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做好表层土剥离和保存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严禁因施工或管护不当造成生态破坏;投入运营后应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及周边生态保护和建设;服务期满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生态管护,确保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8个100%”的要求。项目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1.0mg/m3)。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的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的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和车辆冲洗;光伏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与检修道路的排水沟或周边原有排水系统连接,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措施;靠近水塘一侧的光伏阵列区修建截排水沟及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共设置5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并避开雨季施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光伏板由雨水进行清洗,生活污水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需妥善处置。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旧太阳能电池板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至升压站的专用库房,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外售回收单位;废旧铅蓄电池、事故废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等属于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危废的暂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7.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光伏组件,同时调节光伏发电板角度,避免光污染对周边居民和生态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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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文化路13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淝田镇

建设单位

国华(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国华(湖南) (略) 总投资41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2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略) (略) 淝田 (略) 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2(永久占地6092m2,临时占地*m2),项目装机容量70MW,设计安装 * 块 570Wp 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预计电站首年上网电量为9757.4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042.1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9219.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984.7h。本项目选址涉及到的林业用地均实现“林光互补”模式,即在光伏场区光伏板下种植低矮喜阴的植被,土地上架设光伏组件,同时进行太阳能发电工作。光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及固定可调节光伏支架,倾角为14?,组件最小离地高度为2.5米,充分保持林地的正常功能。项目涉及电磁辐射的部分,建设单位需另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及专家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场地及周边生态保护和建设。建设单位施工时,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做好表层土剥离和保存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严禁因施工或管护不当造成生态破坏;投入运营后应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及周边生态保护和建设;服务期满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生态管护,确保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8个100%”的要求。项目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1.0mg/m3)。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升压站的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的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和车辆冲洗;光伏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与检修道路的排水沟或周边原有排水系统连接,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措施;靠近水塘一侧的光伏阵列区修建截排水沟及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共设置5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并避开雨季施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光伏板由雨水进行清洗,生活污水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需妥善处置。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旧太阳能电池板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至升压站的专用库房,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外售回收单位;废旧铅蓄电池、事故废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含油废手套等属于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危废的暂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影响。

7.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光伏组件,同时调节光伏发电板角度,避免光污染对周边居民和生态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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