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宁武县医疗集团/宁武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宁武县人民医院增加执业地址的批复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宁武县医疗集团/宁武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宁武县人民医院增加执业地址的批复
忻审管社许〔2024〕32号
宁武县医疗集团/宁武县医疗 (略) /宁 (略) :
你单位递交的《增加执业地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采取审阅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标准,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执业地址: (略) 宁 (略) 与呼 (略) 口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忻审管社许〔2024〕32号
宁武县医疗集团/宁武县医疗 (略) /宁 (略) :
你单位递交的《增加执业地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采取审阅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标准,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执业地址: (略) 宁 (略) 与呼 (略) 口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忻审管社许〔2024〕32号
宁武县医疗集团/宁武县医疗 (略) /宁 (略) :
你单位递交的《增加执业地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采取审阅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标准,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执业地址: (略) 宁 (略) 与呼 (略) 口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忻审管社许〔2024〕32号
宁武县医疗集团/宁武县医疗 (略) /宁 (略) :
你单位递交的《增加执业地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专家采取审阅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标准,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增加执业地址: (略) 宁 (略) 与呼 (略) 口处。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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