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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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 发布时间2024-05-11 08:39: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曲环审〔2024〕54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吨年新吡啶碱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曲环审〔2024〕54号

2024年5月6日

2

曲环审〔2024〕55号 (略) 生态环境 (略) 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曲环审〔2024〕55号

2024年5月6日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 发布时间2024-05-11 08:39: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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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曲环审〔2024〕54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吨年新吡啶碱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曲环审〔2024〕54号

2024年5月6日

2

曲环审〔2024〕55号 (略) 生态环境 (略) 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曲环审〔2024〕55号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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