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地块项目行政审批公示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地块项目行政审批公示
?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8-01-01地块)项目 行政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8-01-01地块)项目 | ||||||
申请单位 | 贵安新区置康 (略) | ||||||
建设地点 | 贵安新区湖潮乡清安大 (略) 西南侧 | ||||||
项目建筑性质 | 居住、商业建筑 | ||||||
项目申报类别 | 权限内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
审批部门 |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 ||||||
公示类别 | 批前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为止,共计7个工作日 | ||||||
公示地点 | 项目现场及贵 (略) | ||||||
(略) 站 | http://** | ||||||
公示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ZD-08-01-1地块总规划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18㎡;净用地面积:*.04㎡;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不大于80m(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人防面积:不小于2033.83㎡。 ZD-08-01-1地块 (略) 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9%。 本次拟批准ZD-08-01-1地块规划指标: 总建筑面积:*.45㎡;计入容积率面积: *.55㎡;不计入容积率面积:*.90㎡(含装配式住宅奖励建筑面积815.90㎡);容积率:3.00;绿地率:35.06%;建筑密度:21.91%;停车位:384个,其中地上车位29个,地下车位355个;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最高建筑高度:79.8米;人防面积:2037.4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9.12%。 | ||||||
该项目拟批准内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请通过书 (略) (附有效联系方式)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
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略) 民中心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 |||||||
工程科(B205办公室) | 联系人:付文豪联系电话:0851-* | ||||||
综合科(B509办公室) | 联系人:袁辛联系电话:0851-* |
08 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8-01-01地块)公示牌(2).jpg
?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关于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8-01-01地块)项目 行政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8-01-01地块)项目 | ||||||
申请单位 | 贵安新区置康 (略) | ||||||
建设地点 | 贵安新区湖潮乡清安大 (略) 西南侧 | ||||||
项目建筑性质 | 居住、商业建筑 | ||||||
项目申报类别 | 权限内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
审批部门 |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 ||||||
公示类别 | 批前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为止,共计7个工作日 | ||||||
公示地点 | 项目现场及贵 (略) | ||||||
(略) 站 | http://** | ||||||
公示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前公示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ZD-08-01-1地块总规划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18㎡;净用地面积:*.04㎡;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不大于80m(并满足磊庄机场限高要求);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人防面积:不小于2033.83㎡。 ZD-08-01-1地块 (略) 控制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9%。 本次拟批准ZD-08-01-1地块规划指标: 总建筑面积:*.45㎡;计入容积率面积: *.55㎡;不计入容积率面积:*.90㎡(含装配式住宅奖励建筑面积815.90㎡);容积率:3.00;绿地率:35.06%;建筑密度:21.91%;停车位:384个,其中地上车位29个,地下车位355个;绿色建筑星级:绿建一星;最高建筑高度:79.8米;人防面积:2037.4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9.12%。 | ||||||
该项目拟批准内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批前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的,请通过书 (略) (附有效联系方式)向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反馈意见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
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略) 民中心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 |||||||
工程科(B205办公室) | 联系人:付文豪联系电话:0851-* | ||||||
综合科(B509办公室) | 联系人:袁辛联系电话:0851-* | ||||||
08 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8-01-01地块)公示牌(2).jpg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