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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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双...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17年第23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4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我区27家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结果将作为旗县区自然资源局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纳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

请上述矿山采矿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整改;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附件:202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略) 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2024年5月10日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17年第23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4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我区27家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结果将作为旗县区自然资源局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纳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

请上述矿山采矿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整改;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附件:202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略) 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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