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盂县强东铝土矿加工有限公司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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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盂县强东铝土矿加工有限公司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相关信息的公示

项目名称

盂县强 (略) 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盂县苌池镇芝角村北侧0.85km处

建设单位

盂县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盂县强 (略) 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 (略) (略) 盂县苌池镇芝角村北侧0.85km处,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年生产合格的铝土矿石2.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式作业,定期对施工、作业场地及细料堆场进行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还应适当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有效抑制粉尘;控制细料堆存量,缩短堆存周期,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物料尽可能减少运输量,以减小扬尘及噪声影响。厂区大门口设置洗车平台,不能将大量土、泥、碎片等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且运输车辆应该加盖蓬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工地周边100%围挡。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粉尘,物料堆存粉尘和运输扬尘。生产线中给料、破碎及输送皮带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并对皮带输送走廊进行全封闭,同时对给料机、破碎机等设备在入料口设置集尘罩(共2个),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内地面硬化,物料储库顶部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并采用洒水等方式进行降尘处理;所有物料采用封闭或密闭输送,皮带输送机配套全封闭通廊;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应采用密闭货车,避免车辆沿路抛洒。清扫道路,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清洁;设置洗车平台,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设备冲洗水。施工现场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施工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淋控水、汽车轮胎清洗水和初期雨水。设置废水收集池,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后全部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水洗用水,水洗废水经压滤后全部进入场区沉淀池(兼做循环水池)。水洗水经浓缩、压滤后循环利用,项目循环水池北侧将建设1座1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可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收集的淋控水全部回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厂区东北侧)设1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内设置雨水导流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土石、碎砖块、灰浆、废料等,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除尘灰、淤泥、废润滑油等,在厂区内设置封闭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做建材。淤泥经压滤后全部外售做建材,采用汽车拉运方式运输。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等,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施工扰民。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进料机、破碎机水洗除杂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和汽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将生产厂房进行全封闭设置,在厂区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生产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集中在同一区域。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项目名称

盂县强 (略) 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盂县苌池镇芝角村北侧0.85km处

建设单位

盂县强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盂县强 (略) 铝土矿加工及销售项 (略) (略) 盂县苌池镇芝角村北侧0.85km处,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年生产合格的铝土矿石2.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式作业,定期对施工、作业场地及细料堆场进行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还应适当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有效抑制粉尘;控制细料堆存量,缩短堆存周期,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物料尽可能减少运输量,以减小扬尘及噪声影响。厂区大门口设置洗车平台,不能将大量土、泥、碎片等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且运输车辆应该加盖蓬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工地周边100%围挡。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粉尘,物料堆存粉尘和运输扬尘。生产线中给料、破碎及输送皮带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并对皮带输送走廊进行全封闭,同时对给料机、破碎机等设备在入料口设置集尘罩(共2个),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内地面硬化,物料储库顶部设置干雾抑尘装置,并采用洒水等方式进行降尘处理;所有物料采用封闭或密闭输送,皮带输送机配套全封闭通廊;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应采用密闭货车,避免车辆沿路抛洒。清扫道路,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清洁;设置洗车平台,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设备冲洗水。施工现场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施工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淋控水、汽车轮胎清洗水和初期雨水。设置废水收集池,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后全部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水洗用水,水洗废水经压滤后全部进入场区沉淀池(兼做循环水池)。水洗水经浓缩、压滤后循环利用,项目循环水池北侧将建设1座1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可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收集的淋控水全部回用于厂区内抑尘洒水,不外排。在厂区地势最低处(厂区东北侧)设1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内设置雨水导流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土石、碎砖块、灰浆、废料等,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除尘灰、淤泥、废润滑油等,在厂区内设置封闭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全部外售做建材。淤泥经压滤后全部外售做建材,采用汽车拉运方式运输。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等,降低施工设备噪声,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施工扰民。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进料机、破碎机水洗除杂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和汽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将生产厂房进行全封闭设置,在厂区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生产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高噪声设备避免集中在同一区域。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在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绿化措施,加强生态管理,并制定落实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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