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新建日用瓷生产线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略) (略) 新建日用瓷生产线三期建设项目 | (略)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 | (略) (略) | 山西中信 (略) | 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设施并配套其他公辅设施。项目年产*件日用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贮存于全封闭原料库中,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原料制备依托现有工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线、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4年修改单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隧道窑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经双碱法脱硫和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烟囱高度26m,确保废气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4年修改单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加强水环境保护。原料制备、修洗、设备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压滤浓缩”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定期统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除尘灰、坯体废料、烧成废料及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污泥均回用于配料工段;废棚板、除铁污泥、废包 (略) 回收;废匣钵由石膏厂家回收;脱硫渣外售用于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全厂新增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605吨/年,二氧化硫 ≤17.655吨/年,氮氧化物≤2.745吨/年。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9、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新建日用瓷生产线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略) (略) 新建日用瓷生产线三期建设项目 | (略)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 | (略) (略) | 山西中信 (略) | 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设施并配套其他公辅设施。项目年产*件日用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贮存于全封闭原料库中,确保颗粒物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原料制备依托现有工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线、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4年修改单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隧道窑燃用天然气,产生的烟气经双碱法脱硫和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烟囱高度26m,确保废气排放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4年修改单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加强水环境保护。原料制备、修洗、设备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压滤浓缩”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定期统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除尘灰、坯体废料、烧成废料及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污泥均回用于配料工段;废棚板、除铁污泥、废包 (略) 回收;废匣钵由石膏厂家回收;脱硫渣外售用于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全厂新增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605吨/年,二氧化硫 ≤17.655吨/年,氮氧化物≤2.745吨/年。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土壤、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要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8、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9、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