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顺 (略) 年产 200 吨塑胶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顺平县高于铺镇屯头村西 | 顺 (略) | 河北 (略) | 一、顺 (略) 年产200吨塑胶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位于 (略) 顺平县高于铺镇屯头村西,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3′20.376″,北纬38°47′12.270″。项目 (略) 为塑料管厂,西侧为塑料管厂,东侧为焦式管业,南侧为农田。项目总投资35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本次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新建试验用房1座,总建筑面积1000m2,增设环保新材料色母试验检测生产线1条,包括6套试验检测设备,对原有单螺杆机及双螺杆机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200吨塑胶色母粒。 | 1、废气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情况:①在生产用挤出机,试验用注塑机、两辊机、三辊机、平板硫化机、捏密炼机、造粒成型机、吹瓶机、吹膜机、压延成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过滤棉活性炭一体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1套)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②生产、试验混料、粉碎、撕碎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③试验样品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采取车间封闭,检测设备垂直燃烧仪燃烧产生烟雾经自带烟雾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职工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包装桶、不合格品、除尘灰、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一般固废:项目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顺 (略) 年产 200 吨塑胶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顺平县高于铺镇屯头村西 | 顺 (略) | 河北 (略) | 一、顺 (略) 年产200吨塑胶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位于 (略) 顺平县高于铺镇屯头村西,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3′20.376″,北纬38°47′12.270″。项目 (略) 为塑料管厂,西侧为塑料管厂,东侧为焦式管业,南侧为农田。项目总投资35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本次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新建试验用房1座,总建筑面积1000m2,增设环保新材料色母试验检测生产线1条,包括6套试验检测设备,对原有单螺杆机及双螺杆机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200吨塑胶色母粒。 | 1、废气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情况:①在生产用挤出机,试验用注塑机、两辊机、三辊机、平板硫化机、捏密炼机、造粒成型机、吹瓶机、吹膜机、压延成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过滤棉活性炭一体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1套)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②生产、试验混料、粉碎、撕碎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③试验样品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采取车间封闭,检测设备垂直燃烧仪燃烧产生烟雾经自带烟雾净化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职工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包装桶、不合格品、除尘灰、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一般固废:项目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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