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石河子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河子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选址: (略) 北工业园区内, (略) 2号。
项目规模: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9hm2。建设年产*吨离子膜烧碱、*吨聚氯*烯树脂及其他公辅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石河子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侠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北工业园区内, (略) 2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 (略) 59号
联系人:吴野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5月2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石河子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河子 (略) 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选址: (略) 北工业园区内, (略) 2号。
项目规模: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9hm2。建设年产*吨离子膜烧碱、*吨聚氯*烯树脂及其他公辅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石河子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侠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北工业园区内, (略) 2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 (略)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 (略) 59号
联系人:吴野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
(六)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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