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南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金铝再生铝压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砚山南南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金铝再生铝压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吨合金铝(再生铝)压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拟建标准厂房,循环水池,磅房,倒班楼,办公楼,餐厅,门卫,仓库,机修间等,新上均质炉,保温炉,数控铸造设备;自动锯切机,打捆机,打码机等主要设备33台(套)。拟投资*万元,利用铝水和铝白料通过加热、熔炼、精炼、扒渣、铸造、锯切等工序年生产*吨合金铝。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4、征求公 (略) 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篇章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砚山 (略)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砚山 (略)
2024年5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吨合金铝(再生铝)压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拟建标准厂房,循环水池,磅房,倒班楼,办公楼,餐厅,门卫,仓库,机修间等,新上均质炉,保温炉,数控铸造设备;自动锯切机,打捆机,打码机等主要设备33台(套)。拟投资*万元,利用铝水和铝白料通过加热、熔炼、精炼、扒渣、铸造、锯切等工序年生产*吨合金铝。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的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交流-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主管部门)。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4、征求公 (略) 络连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篇章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砚山 (略)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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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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