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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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5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局B区一楼B107室

邮 编:*

**日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铝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广环审〔2024〕26号

2024.5.7

2

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铸件项目(一期)

广环审〔2024〕27号

2024.5.11


附件:
广环审〔2024〕26号 铝制品加工制造项目.doc
广环审〔2024〕27号 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铸件项目(一期).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5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和数据局B区一楼B107室

邮 编:*

**日作出的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铝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广环审〔2024〕26号

2024.5.7

2

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铸件项目(一期)

广环审〔2024〕27号

2024.5.11


附件:
广环审〔2024〕26号 铝制品加工制造项目.doc
广环审〔2024〕27号 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铸件项目(一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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