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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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局(办、中心)、辖区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体系,快速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办事处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按照调整后的人员分工,现将修订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清江浦区浦楼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浦楼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处置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件。

4、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灾害等气象灾害;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建筑单位(工地)安全事故;燃气压力管道泄漏事故;其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伤亡的突发事件;涉及公共亡人、伤人的公共突发事件。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伤亡。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对群众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群众性伤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分级负责、就近处置。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体制。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事件发生单位和事发所在社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整合资源,快速反应。根据行业特点,按照资源共享和快速高效应急的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专群结合、专业救援、公众自救的应急机制。

6、应急预案体系

(1)根据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以应对具体安全突发事件,由街道制定并下发各部门、各社区、各单位实施。

(2)节庆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街道和主办单位审定。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街道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李延清、席珊珊,副组长为王伟民、吴龙尚、朱宝成、石安琪、汤全、谢永涛、周伟、朱影、姚新建、张飞、徐玮,成员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和社会治理局、便民服务中心、浦楼派出所。工作职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区政府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 (略) 、区政府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任务。

2、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持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辖区内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三、处置机制

1、预警发布

建立健全街道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街道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信息,以及辖区内有关涉及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 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党政办负责发布,其他部门、各社区配合。

2、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到信息报告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按程序报区应急办。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

3、事件等级及应急响应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 级(一般):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街道甚至全区、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街道办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街道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街道办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街道办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街道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IV 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街道办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 (略) 、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信息发布

1、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

2、较大、重大应急事件、处置动态等信息,网上舆情较为严重的,收集汇总后由党政办负责校核,并由党政办呈主要领导审定,最后由党政办通过有关媒介向社会发布。

五、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对受灾群众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社区、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工作,由街道社会事业局和所在社区负责。

六、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抢险救援专业队*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救助力量。街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突击队,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救援作用。

2、物资保障

在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各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应急所需物资储备。

3、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略) 络体系,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

4、交通保障

街道和各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安排,以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5、人员防护

街道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转移和疏散。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

街道和各社区、各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群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预案演练

1、各部门、各社区应当结合自身业务范畴建立健全应急演练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纳入人员培训和日常工作范畴。

  2、各部门、各社区可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组织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培训。

  3、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

4、辖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九、附则

1、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研究修订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清 席珊珊

副组长:王伟民 吴龙尚 朱宝成 石安琪 汤 全

    谢永涛 周 伟 朱 影 姚新建 张 飞

     徐 玮

成 员:王大儒 王 军 朱 敏 王 淮 姜道松

    朱 彤 谭灵芝 安 强 吴 东 蒋同理

   毛宝洲


附件2

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 (略) 络

总指挥:李延清 席珊珊

医疗救治组负责人:朱 影 徐爱云

抚恤安置组负责人:谢永涛 张 飞

安抚接待组负责人:王伟民 石安琪

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吴龙尚 谢永涛 徐 玮 朱 彤

抢险抢救组负责人:周 伟 姚新建 朱宝成 汤 全


附件3

浦楼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实施流程图


微信图片_*.png





各社区、机关各局(办、中心)、辖区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体系,快速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办事处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按照调整后的人员分工,现将修订后的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清江浦区浦楼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浦楼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处置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件。

4、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灾害等气象灾害;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建筑单位(工地)安全事故;燃气压力管道泄漏事故;其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伤亡的突发事件;涉及公共亡人、伤人的公共突发事件。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伤亡。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对群众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群众性伤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分级负责、就近处置。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体制。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事件发生单位和事发所在社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整合资源,快速反应。根据行业特点,按照资源共享和快速高效应急的要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专群结合、专业救援、公众自救的应急机制。

6、应急预案体系

(1)根据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以应对具体安全突发事件,由街道制定并下发各部门、各社区、各单位实施。

(2)节庆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街道和主办单位审定。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街道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李延清、席珊珊,副组长为王伟民、吴龙尚、朱宝成、石安琪、汤全、谢永涛、周伟、朱影、姚新建、张飞、徐玮,成员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和社会治理局、便民服务中心、浦楼派出所。工作职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区政府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 (略) 、区政府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任务。

2、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持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辖区内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三、处置机制

1、预警发布

建立健全街道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街道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信息,以及辖区内有关涉及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 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党政办负责发布,其他部门、各社区配合。

2、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到信息报告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按程序报区应急办。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

3、事件等级及应急响应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 级(一般):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街道甚至全区、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街道办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街道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街道办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街道办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街道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IV 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街道办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 (略) 、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信息发布

1、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

2、较大、重大应急事件、处置动态等信息,网上舆情较为严重的,收集汇总后由党政办负责校核,并由党政办呈主要领导审定,最后由党政办通过有关媒介向社会发布。

五、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对受灾群众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社区、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工作,由街道社会事业局和所在社区负责。

六、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抢险救援专业队*是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救助力量。街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突击队,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救援作用。

2、物资保障

在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各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应急所需物资储备。

3、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略) 络体系,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

4、交通保障

街道和各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安排,以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5、人员防护

街道要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转移和疏散。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

街道和各社区、各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群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预案演练

1、各部门、各社区应当结合自身业务范畴建立健全应急演练方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纳入人员培训和日常工作范畴。

  2、各部门、各社区可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组织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培训。

  3、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

4、辖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九、附则

1、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研究修订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清 席珊珊

副组长:王伟民 吴龙尚 朱宝成 石安琪 汤 全

    谢永涛 周 伟 朱 影 姚新建 张 飞

     徐 玮

成 员:王大儒 王 军 朱 敏 王 淮 姜道松

    朱 彤 谭灵芝 安 强 吴 东 蒋同理

   毛宝洲


附件2

浦楼街道突发公共事件 (略) 络

总指挥:李延清 席珊珊

医疗救治组负责人:朱 影 徐爱云

抚恤安置组负责人:谢永涛 张 飞

安抚接待组负责人:王伟民 石安琪

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吴龙尚 谢永涛 徐 玮 朱 彤

抢险抢救组负责人:周 伟 姚新建 朱宝成 汤 全


附件3

浦楼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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