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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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73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城区西北侧,其中

  片区一: (略) 、南至石嘴山电厂蒸汽管、西接高铁、北至变电站。

  片区二:位于新建包银高铁两侧, (略) 专用线、 (略) 专用线备货场,西至110国道,北至高铁临时堆土区。

  片区三: (略) , (略) 林带,西至矿务局煤炭专用线,北至电厂煤炭专用线。

  片区四:东 (略) ,南至厂区边界, (略) 便道,北至 (略) 。

  片区五:东至110国道,南 (略) ,西 (略) ,北至京 (略) 。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土方工程、养护工程。

  (一)绿化工程:主要为苗木栽植工程,项目区绿化面积800亩,栽植各类苗木*株,其中乔木*株,灌木*株。

  片区一:规划面积364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7535株,柠条*株,紫穗槐*株。

  片区二:规划面积120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2340株,柠条3609株,紫穗槐4398株。

  片区三:规划面积53亩,栽植苗木4278株,其中枣树1062株,柠条1620株,紫穗槐1596株。

  片区四:规划面积40亩,栽植苗木3118株,其中枣树955株,柠条1002株,紫穗槐1161株。

  片区五:规划面积223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4599株,柠条6966株,紫穗槐7005株。

  (二)灌溉工程:灌溉面积760亩,灌溉方式以滴灌为主,管灌为辅的灌溉形式。

  片区一:灌溉面积364亩,建 (略) 长度为*米,各类阀门(井)81个(座)。

  片区二:灌溉面积120亩,建 (略) 长度为2.*米,各类阀门(井)31个(座),过路顶管1处,过沟钢套管1处。

  片区三:灌溉面积53亩。

  片区五:灌溉面积223亩。

  (三)土方工程:种植土换填7821立方米、土方整理*平方米等。

  片区一:换种植土7821m3。

  片区二:土方整理*m2。

  片区五:土方整理*m2。

  (四)养护工程:养护期1年,主要对新栽植苗木进行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灌溉、土方、养护等工程建设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5月—2024年6月

  养护期:2024年7月—2025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50.*元,工程费235.*元,其他费14.*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73号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

  (项目代码2404-*-1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城区西北侧,其中

  片区一: (略) 、南至石嘴山电厂蒸汽管、西接高铁、北至变电站。

  片区二:位于新建包银高铁两侧, (略) 专用线、 (略) 专用线备货场,西至110国道,北至高铁临时堆土区。

  片区三: (略) , (略) 林带,西至矿务局煤炭专用线,北至电厂煤炭专用线。

  片区四:东 (略) ,南至厂区边界, (略) 便道,北至 (略) 。

  片区五:东至110国道,南 (略) ,西 (略) ,北至京 (略) 。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灌溉工程、土方工程、养护工程。

  (一)绿化工程:主要为苗木栽植工程,项目区绿化面积800亩,栽植各类苗木*株,其中乔木*株,灌木*株。

  片区一:规划面积364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7535株,柠条*株,紫穗槐*株。

  片区二:规划面积120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2340株,柠条3609株,紫穗槐4398株。

  片区三:规划面积53亩,栽植苗木4278株,其中枣树1062株,柠条1620株,紫穗槐1596株。

  片区四:规划面积40亩,栽植苗木3118株,其中枣树955株,柠条1002株,紫穗槐1161株。

  片区五:规划面积223亩,栽植苗木*株,其中枣树4599株,柠条6966株,紫穗槐7005株。

  (二)灌溉工程:灌溉面积760亩,灌溉方式以滴灌为主,管灌为辅的灌溉形式。

  片区一:灌溉面积364亩,建 (略) 长度为*米,各类阀门(井)81个(座)。

  片区二:灌溉面积120亩,建 (略) 长度为2.*米,各类阀门(井)31个(座),过路顶管1处,过沟钢套管1处。

  片区三:灌溉面积53亩。

  片区五:灌溉面积223亩。

  (三)土方工程:种植土换填7821立方米、土方整理*平方米等。

  片区一:换种植土7821m3。

  片区二:土方整理*m2。

  片区五:土方整理*m2。

  (四)养护工程:养护期1年,主要对新栽植苗木进行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灌溉、土方、养护等工程建设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4年5月—2024年6月

  养护期:2024年7月—2025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50.*元,工程费235.*元,其他费14.*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惠农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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