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金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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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金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新化县金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湖南省新化县金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吉庆镇金星社区二组

建设单位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鑫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 (略) 新化县吉庆镇金星社区二组,属新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5′19″~110°25′40″,北纬27°58′06″~27°58′19″,共由7个拐点圈定,此次勘察面积0.1402km2,勘查深度:+435.0m~+518.7m。主要建设内容:由西往东布置3条勘探线,编号分别为0线、1线、2线。槽探工程主要为在0线、1线、2线进行各剖面布置一条槽探,深度不超过3m,总长度500m,设计槽探工作量1000m3。钻探工程主要在0线、1线、2线共设置3个钻孔,共钻探孔深430m,均为60°斜孔。同步建设相关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21.*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5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植被农肥,不外排。另外,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地面进行夯实硬化,泥浆池、沉淀水池等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止施工废水渗漏及废水或施工油污泄漏钻探结束后,将钻孔用水泥封闭。

2.严格落实大气污。施工场地扬尘,配置工地 (略) 、四周设置围挡、洒水压尘;在槽探、钻探等阶段,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进出场等;柴油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发电机,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施工车辆机械尾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选用优质燃油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清整作业场地产生的废渣,堆放于周边,工作完成后作为覆土使用;钻井岩屑,设置泥屑堆放区,泥屑堆放区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岩屑堆放 (略) 遮挡覆盖,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方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柴油桶统一收集在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中,做到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新化县金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湖南省新化县金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化县吉庆镇金星社区二组

建设单位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鑫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 (略) 新化县吉庆镇金星社区二组,属新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5′19″~110°25′40″,北纬27°58′06″~27°58′19″,共由7个拐点圈定,此次勘察面积0.1402km2,勘查深度:+435.0m~+518.7m。主要建设内容:由西往东布置3条勘探线,编号分别为0线、1线、2线。槽探工程主要为在0线、1线、2线进行各剖面布置一条槽探,深度不超过3m,总长度500m,设计槽探工作量1000m3。钻探工程主要在0线、1线、2线共设置3个钻孔,共钻探孔深430m,均为60°斜孔。同步建设相关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21.*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5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植被农肥,不外排。另外,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地面进行夯实硬化,泥浆池、沉淀水池等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止施工废水渗漏及废水或施工油污泄漏钻探结束后,将钻孔用水泥封闭。

2.严格落实大气污。施工场地扬尘,配置工地 (略) 、四周设置围挡、洒水压尘;在槽探、钻探等阶段,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进出场等;柴油发电机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发电机,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施工车辆机械尾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选用优质燃油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清整作业场地产生的废渣,堆放于周边,工作完成后作为覆土使用;钻井岩屑,设置泥屑堆放区,泥屑堆放区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岩屑堆放 (略) 遮挡覆盖,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方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柴油桶统一收集在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中,做到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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