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I-02、C-I-03等6个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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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I-02、C-I-03等6个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拟调整地块位于旺苍县东河镇大中坝(博骏公学西南侧),地块为较为规整,该区域交通方便,拟调整地块东北侧为博骏公学及旺苍县气象局;拟调整地块东侧为乔木林地等;西侧主要为现状旱地,规划用于居住用地;拟调整地块南部为现状农村宅基地以及恩广高速旺苍服务区。


规划修改背景

(略) 功能配套,加快县域商业经济发展,促进大中坝组团式开发建设,打造县域商业消费新场景,不断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虑大中坝片区区位优越,是旺苍县未来的门户区域。提高旺苍县经济发展水平,解决老百姓就近郊游的问题,丰富产业业态,提升群众幸福感,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休闲等消费的新需求。

规划修改内容

原控规调整后C-I-02、C-I-04地块用地范围西扩,道路收窄至12米,面积分别扩大至0.49、2.02公顷,其余指标不做调整。将原控规C-I-04娱乐用地、C-I-06留白用地、C-I-07留白用地及C-I-05公园绿地(部分)整合拆分为C-I-04商业用地和C-I-06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将部分未纳入报建范围的地块纳入到C-I-03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进行,用地性质 (略) 形态、空间环境等影响较小;调整后不会对周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调整 (略) 相关规范的要求;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后能更有效地推动相关项目实施。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停车泊位

(/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C-Ⅰ-01

1401

公园绿地

2.50

— —

— —

— —

— —

— —

C-Ⅰ-0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0.55

— —

— —

— —

— —

— —

C-Ⅰ-03

*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1.22

≤1.6

≤35

≤27

≥30

— —

C-Ⅰ-04

0901

商业用地

3.27

≤1.5

≤40

≤54.5

≥10

≥0.8

C-Ⅰ-05

1401

公园绿地

3.18

— —

— —

— —

— —

— —

C-Ⅰ-0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39

≤2.5

≤22

≤54.5

≥35

≥0.8

建设控制引导

1、本街坊主要以休闲娱乐功能为主;

2、建筑风貌主要以新亚洲风建筑风貌为主,点缀川东北建筑特点元素;

3、建 (略) 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后退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并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参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同时结合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地下空间匮乏和利用退让地块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同时满足不小于地库底板至顶板高度的0.7倍要求。

5、地块C-Ⅰ-04商业用地兼容娱乐设施用地(兼容比≤25%),配建酒店、游乐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同时地块内建筑及游乐设施等最大高度应满足中华人民 (略) 第623号令《气象设施和气 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等对观测场周边控制区范围内相关高度要求。

6、地块C-Ⅰ-05地块可作为游乐场的配套山林公园,公园内可配建不大于5%的游乐、服务等配套设施。

8、地块C-Ⅰ-06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10%)

7、各地块内每单幢建筑的限高应满足中华人民 (略) 第623号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等对观测场周边控制区范围内相关高度要求。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1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 (略) 站(http://**)、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 (略) 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

2.联系电话:0839-*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

拟调整地块位于旺苍县东河镇大中坝(博骏公学西南侧),地块为较为规整,该区域交通方便,拟调整地块东北侧为博骏公学及旺苍县气象局;拟调整地块东侧为乔木林地等;西侧主要为现状旱地,规划用于居住用地;拟调整地块南部为现状农村宅基地以及恩广高速旺苍服务区。


规划修改背景

(略) 功能配套,加快县域商业经济发展,促进大中坝组团式开发建设,打造县域商业消费新场景,不断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虑大中坝片区区位优越,是旺苍县未来的门户区域。提高旺苍县经济发展水平,解决老百姓就近郊游的问题,丰富产业业态,提升群众幸福感,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休闲等消费的新需求。

规划修改内容

原控规调整后C-I-02、C-I-04地块用地范围西扩,道路收窄至12米,面积分别扩大至0.49、2.02公顷,其余指标不做调整。将原控规C-I-04娱乐用地、C-I-06留白用地、C-I-07留白用地及C-I-05公园绿地(部分)整合拆分为C-I-04商业用地和C-I-06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将部分未纳入报建范围的地块纳入到C-I-03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论证结论

本次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进行,用地性质 (略) 形态、空间环境等影响较小;调整后不会对周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调整 (略) 相关规范的要求;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后能更有效地推动相关项目实施。

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停车泊位

(/1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C-Ⅰ-01

1401

公园绿地

2.50

— —

— —

— —

— —

— —

C-Ⅰ-0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0.55

— —

— —

— —

— —

— —

C-Ⅰ-03

*

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1.22

≤1.6

≤35

≤27

≥30

— —

C-Ⅰ-04

0901

商业用地

3.27

≤1.5

≤40

≤54.5

≥10

≥0.8

C-Ⅰ-05

1401

公园绿地

3.18

— —

— —

— —

— —

— —

C-Ⅰ-0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39

≤2.5

≤22

≤54.5

≥35

≥0.8

建设控制引导

1、本街坊主要以休闲娱乐功能为主;

2、建筑风貌主要以新亚洲风建筑风貌为主,点缀川东北建筑特点元素;

3、建 (略) 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后退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并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参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同时结合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地下空间匮乏和利用退让地块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同时满足不小于地库底板至顶板高度的0.7倍要求。

5、地块C-Ⅰ-04商业用地兼容娱乐设施用地(兼容比≤25%),配建酒店、游乐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同时地块内建筑及游乐设施等最大高度应满足中华人民 (略) 第623号令《气象设施和气 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等对观测场周边控制区范围内相关高度要求。

6、地块C-Ⅰ-05地块可作为游乐场的配套山林公园,公园内可配建不大于5%的游乐、服务等配套设施。

8、地块C-Ⅰ-06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10%)

7、各地块内每单幢建筑的限高应满足中华人民 (略) 第623号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等对观测场周边控制区范围内相关高度要求。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1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 (略) 站(http://**)、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 (略) 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

2.联系电话:0839-*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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