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024年4月泰顺县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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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024年4月泰顺县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和《关于印发<泰顺县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3〕90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审,我局审核,2023年12月-2024年4月期间我县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其他畜禽4.320吨。现将泰顺县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5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顺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反映,联系人:林一奔,联系电话:0577-*。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和《关于印发<泰顺县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3〕90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审,我局审核,2023年12月-2024年4月期间我县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其他畜禽4.320吨。现将泰顺县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至5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泰顺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反映,联系人:林一奔,联系电话:0577-*。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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