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K0002-0702-2024-189
江发改审〔2024〕109号
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缓解排涝压力,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城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排洪通道5800米,其中双龙幸福城南 (略) 排洪沟1000米;瑶都汽贸城靠火车桥小排洪暗渠300米;双龙云溪府西测 (略) 处排洪沟1000米;沱江长征支渠(月亮湖排洪通道)3500米。
四、项目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K0002-0702-2024-189
江发改审〔2024〕109号
关于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华瑶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缓解排涝压力,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原则上同意实施江华县城南片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城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排洪通道5800米,其中双龙幸福城南 (略) 排洪沟1000米;瑶都汽贸城靠火车桥小排洪暗渠300米;双龙云溪府西测 (略) 处排洪沟1000米;沱江长征支渠(月亮湖排洪通道)3500米。
四、项目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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