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工业软件园临时用地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工业软件园临时用地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拟申请临时用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依据《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澜大道西侧和坂李大道北侧,使用 (略) 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 (略) ,临时用地面积为2788.11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全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拟申请占用2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岗 (略) 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 (略)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 (略) 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澜大道西侧和坂李大道北侧
(四)网上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网址: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 (略) 站,网址:http://**
(五)深圳特区报,登报时间:2024年5月12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开发利用科708室,林工;联系电话:0755-*;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ttp://**.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工业软件园临时用地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5月12日
附件:
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拟申请临时用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现依据《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澜大道西侧和坂李大道北侧,使用 (略) 龙岗区城投高新技术 (略) ,临时用地面积为2788.11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拟申请临时用地全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拟申请占用2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岗 (略) 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 (略)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 (略) 5号坂田国际中心A栋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澜大道西侧和坂李大道北侧
(四)网上展示
1.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网址:http://**
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 (略) 站,网址:http://**
(五)深圳特区报,登报时间:2024年5月12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开发利用科708室,林工;联系电话:0755-*;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ttp://**.cn,邮件标题请按“深圳工业软件园项目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0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工业软件园临时用地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5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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