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三江口片区临清巷以北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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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三江口片区临清巷以北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樊城三江口片区临清巷以北17#地块位 (略) 以东、小清河以南、临清巷以北, (略) 物资协会仓储用地使用,该土地已于2019年6月21日有偿划转至汉江国有 (略)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要点》,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67m2,因此汉江国有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委托 (略) 对樊城三江口片区临清巷以北1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汉江国有 (略) 委托后,于2024年2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构筑物已拆除,遗留有少部分建筑垃圾,未发现地块内危险废物残留、污染和腐蚀痕迹,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根据人员访谈,地块曾作为仓储用地和 (略) 场使用,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生产行为,经分析无法排除其对调查地块的污染影响,为确保地块后续安全利用,本次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以确定调查地块是否受到污染。

二、检测结果

经检测分析,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点位各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22)Ⅲ类标准限值。

三、结论

经不确定性分析,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满足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吴昕昊

联系电话:*

, (略) ,襄阳

一、基本情况

樊城三江口片区临清巷以北17#地块位 (略) 以东、小清河以南、临清巷以北, (略) 物资协会仓储用地使用,该土地已于2019年6月21日有偿划转至汉江国有 (略)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要点》,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67m2,因此汉江国有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委托 (略) 对樊城三江口片区临清巷以北1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汉江国有 (略) 委托后,于2024年2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构筑物已拆除,遗留有少部分建筑垃圾,未发现地块内危险废物残留、污染和腐蚀痕迹,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根据人员访谈,地块曾作为仓储用地和 (略) 场使用,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生产行为,经分析无法排除其对调查地块的污染影响,为确保地块后续安全利用,本次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以确定调查地块是否受到污染。

二、检测结果

经检测分析,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点位各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22)Ⅲ类标准限值。

三、结论

经不确定性分析,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满足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吴昕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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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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