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成交结果公示
公开招租成交结果公示
陕西汉方 (略) 受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佛坪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国有资产经营权公开招租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委托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公开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公开招租的租赁物。
1、位于 (略)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新街24号农技中心家属楼的门面房租赁权。
2、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年。
二、公开招租的时间及地点。
1、公开招租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2、公开招租竞价时间:2024年5月11日10时。
3、招租竞价地点:佛坪县水利局会议室。
三、公开招租的方式。
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的年度租金,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承租人;租金以年度为周期采取“先缴租、再使用”的原则收取。
四、公开招租结果。
经过公开招租,本次委托租赁房屋1间,面积44平方米,招租成功房屋1间。招租起始价格为¥*.00元,加价幅度为¥200.00元/次。招租结果为成交,招租价格为¥*.00元/间/年,竞得人为肖*雯。
五、公示期。
1、公示期1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3日8:00时起至2024年5月13日18时止;公示地点:佛坪县 (略) 站。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汉方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公示期满。
1、如公示期内收到异议且异议成立时,则报请委托人、监管部门,共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本次《租赁权招租须知》的规定,对异议审查研究后,重新公示结果。
2、如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后将按照规定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1、异议受理为陕西汉方 (略) ,电话:0916-*;*;公司地址: (略) 汉台区南团结街长安银行4楼。
2、出租人为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电话0916—*;地址: (略) 佛 (略) 2号。
3、监督人为佛坪县国资办,电话:0916-*,地址: (略)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熊猫大道7号。
2024年5月13日
陕西汉方 (略) 受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佛坪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坪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国有资产经营权公开招租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委托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公开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公开招租的租赁物。
1、位于 (略)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新街24号农技中心家属楼的门面房租赁权。
2、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年。
二、公开招租的时间及地点。
1、公开招租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2、公开招租竞价时间:2024年5月11日10时。
3、招租竞价地点:佛坪县水利局会议室。
三、公开招租的方式。
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的年度租金,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承租人;租金以年度为周期采取“先缴租、再使用”的原则收取。
四、公开招租结果。
经过公开招租,本次委托租赁房屋1间,面积44平方米,招租成功房屋1间。招租起始价格为¥*.00元,加价幅度为¥200.00元/次。招租结果为成交,招租价格为¥*.00元/间/年,竞得人为肖*雯。
五、公示期。
1、公示期1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3日8:00时起至2024年5月13日18时止;公示地点:佛坪县 (略) 站。
2、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汉方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公示期满。
1、如公示期内收到异议且异议成立时,则报请委托人、监管部门,共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本次《租赁权招租须知》的规定,对异议审查研究后,重新公示结果。
2、如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后将按照规定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
七、联系方式。
1、异议受理为陕西汉方 (略) ,电话:0916-*;*;公司地址: (略) 汉台区南团结街长安银行4楼。
2、出租人为佛坪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中心:电话0916—*;地址: (略) 佛 (略) 2号。
3、监督人为佛坪县国资办,电话:0916-*,地址: (略)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熊猫大道7号。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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