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社〔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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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防审批社〔2024〕30号

(略) :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规定,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制造管理部调度11人、安全保卫部操作工100人、焦化厂操作工408人、炼铁总厂操作工868人、炼钢厂操作工714人、热轧总厂操作工1042人、冷轧厂操作工513人、能源总厂操作工212人、检测计量中心操作工197人、采购物料分中心操作工52人、港务中心操作工572人,共计4689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三、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予公示。

四、你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从**日起至**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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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规定,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制造管理部调度11人、安全保卫部操作工100人、焦化厂操作工408人、炼铁总厂操作工868人、炼钢厂操作工714人、热轧总厂操作工1042人、冷轧厂操作工513人、能源总厂操作工212人、检测计量中心操作工197人、采购物料分中心操作工52人、港务中心操作工572人,共计4689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三、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予公示。

四、你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从**日起至**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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