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体育中心项目体育馆和游泳馆局部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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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体育中心项目体育馆和游泳馆局部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略) 体育中心项目(体育馆和游泳馆) (略) 吉阳区鹿城大道北侧、 (略) 东侧,原审批为1座地上5层*座体育馆及连廊、1座地上3层0.*座游泳馆、 (略) 及一个整体地下室。该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为优化项目园林景观及两馆场地流线设计,在不突破项目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对项目进行局部设计变更,具体如下:

一、优化总平面设计,调整部分停车位、活动场地及景观布置,停车位数量不变;

二、将体育馆及游泳馆首层西 (略) 调整为绿地及停车位,建筑面积减少3570.91平方米(均为不计容建筑面积)。

上述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70平方米调整为*.79平方米,整体建筑密度由30.00%调整为30.55%,整体绿地率由42.80%调整为40.60%(详见附图)。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调整前后图纸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内容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余恒才。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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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略) 体育中心项目(体育馆和游泳馆) (略) 吉阳区鹿城大道北侧、 (略) 东侧,原审批为1座地上5层*座体育馆及连廊、1座地上3层0.*座游泳馆、 (略) 及一个整体地下室。该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为优化项目园林景观及两馆场地流线设计,在不突破项目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对项目进行局部设计变更,具体如下:

一、优化总平面设计,调整部分停车位、活动场地及景观布置,停车位数量不变;

二、将体育馆及游泳馆首层西 (略) 调整为绿地及停车位,建筑面积减少3570.91平方米(均为不计容建筑面积)。

上述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70平方米调整为*.79平方米,整体建筑密度由30.00%调整为30.55%,整体绿地率由42.80%调整为40.60%(详见附图)。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调整前后图纸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1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内容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余恒才。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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