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蒸湘 (略) 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衡阳县渣江镇、岣嵝乡、集兵镇、界牌镇一带 |
建设单位 | 湘投能源(衡阳)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位于 (略) 衡阳县渣江镇、岣嵝乡、集兵镇、界牌镇一带,属于山地风电场,海拔高度约384m—466m,总用地面积35.*m2,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积为1.*m2,临时性用地面积34.*m2。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风电机组工程和升压站工程)、辅助工程(电气工程、 (略) (略) 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工程共拟安装10台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MW, (略) 发电量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125h。拟建设一座110kV 升压站,升压站内拟安装1台50MVA主变压器,以一回110kV 线路送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不含水土保持费用),占总投资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区(含项目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施工期废水均为间歇排放,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施工期生产废水总产生量约25m3/d。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 (略) 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地表水体,施工期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期生活污水所含污染物质浓度较低,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主变压器检修或发生事故时泄漏的含油废水。本项目设置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对主变压器设置了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当检修或发生事故泄漏时排出的油全部收回,不外排。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运营期间风电场管理和检修人员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0.5m3/h)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柴油发动机废气、汽车运输 (略) 扬尘、砂石及材料临时堆场扬尘、土石方作业时的粉尘、钻爆粉尘等。各种施工车辆排放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CxHy、CO、NOx等,本项目施工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影响范围有限,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过程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针对沙土运输车辆,须采用封闭运输,同时定期洒水降尘,降低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 (略) 扬尘的影响;钻爆粉尘来源于风电基础钻孔、爆破产生的粉尘,钻孔时需要水冷,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通过洒水作业,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同时爆破为间断施工,且位于山地环境,环境空气稀释能力较强,植被较高,爆破粉尘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运输、施工机械设备运行。风机施工作业时,各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环境标准要求,风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很小;风电场项目部距居民点较远,其产生的机械检修和机械加工噪声对当地居民影响较小;道路新改造施工时, (略) 的较近居民将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但施工均在昼间进行,且施工期很短,因此施工噪声的影响是暂时的, (略) 施工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途经距离居民 (略) 段时设置减速标识和禁鸣标志等措施后下,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在考虑风机机位叠加的情况下,扶贫基地(1户)居民点声环境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超标量为2.36dB(A)范围,通过对位于噪声超标的居民点附近的2#风机采取尾缘锯齿方案与降噪VG方案等降噪措施后,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其余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升压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风电场运行期基本无物资运输,因此风电场运行不会 (略) 沿线居民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少量沉渣。风电施工废渣来自于土石方开挖,基本上属无毒害的天然风化物,其影响主要是占压土地、影响自然景观、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等。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含油抹布,由于施工期维修量很少,故废机油和含油抹布产生量极少,通过统一收集并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运行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升压站内的生活垃圾桶进行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场区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机油、风机叶片废液压油以及主变压器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检修垃圾及报废设备和配件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经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在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四周设置了排油槽,站内设置了事故油池(30m3),事故油经排油槽排入事故油池,随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事故油池正常情况下需保持空置状态,保证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油全部流入事故油池。事故油产生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废油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专用危废贮存场所和贮存容器,严禁与其他固废混合存放,购置加盖危险废物收集箱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并单独存放,堆放时按危废种类分类堆放;对危险废物进行密闭包装,减少无组织排放;放置危险废物收集箱的硬化地面没有裂缝,保证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渗透系数应≤10-10cm/s;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放;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通过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拟将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施工生产用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避免了废污水的无组织排放,因此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很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设计阶段绕避了1处饮用水源;项目不涉及湖南省主要鸟类迁徙通道;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取消了3#机位,确保项目风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风电场施工过程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加强人员及火种管理,防范森林火灾,合理确定施工时间,在鸟类非迁徙季节竖立和组装风电机;采用当地物种,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等系列措施,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得到缓解。 (2)运营期:关注恢复植被的成活率及生物量补偿效果,及时对植物生长量不足的区域进行分析,补充营养或补种植物。加强巡查观测,如候鸟迁徙高峰期、气象条件差的时段有大群候鸟跨越风电场机位区,立即停机。运营期应对运营人员进行教育后上岗,普及国家及地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风电场内部管理制度,约束运营人员行为,杜绝出现私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林地或猎杀野生动植物的现象。同时,风电场内维修产生的维修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禁止随意扔弃至外环境中。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变压器事故排油泄漏事故以及风机维修与运行期润滑油的滴漏跑冒,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采取设置事故油池、定期检查巡查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立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团体调查中,被调查的单位均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单位表示反对;个人调查中,被调查的周边居民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蒸湘 (略) 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衡阳县渣江镇、岣嵝乡、集兵镇、界牌镇一带 |
建设单位 | 湘投能源(衡阳)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衡阳县杉桥风电场项目位于 (略) 衡阳县渣江镇、岣嵝乡、集兵镇、界牌镇一带,属于山地风电场,海拔高度约384m—466m,总用地面积35.*m2,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积为1.*m2,临时性用地面积34.*m2。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风电机组工程和升压站工程)、辅助工程(电气工程、 (略) (略) 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工程共拟安装10台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MW, (略) 发电量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125h。拟建设一座110kV 升压站,升压站内拟安装1台50MVA主变压器,以一回110kV 线路送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不含水土保持费用),占总投资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区(含项目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施工期废水均为间歇排放,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施工期生产废水总产生量约25m3/d。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 (略) 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地表水体,施工期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期生活污水所含污染物质浓度较低,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主变压器检修或发生事故时泄漏的含油废水。本项目设置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对主变压器设置了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当检修或发生事故泄漏时排出的油全部收回,不外排。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运营期间风电场管理和检修人员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0.5m3/h)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周边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柴油发动机废气、汽车运输 (略) 扬尘、砂石及材料临时堆场扬尘、土石方作业时的粉尘、钻爆粉尘等。各种施工车辆排放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CxHy、CO、NOx等,本项目施工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影响范围有限,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过程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针对沙土运输车辆,须采用封闭运输,同时定期洒水降尘,降低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 (略) 扬尘的影响;钻爆粉尘来源于风电基础钻孔、爆破产生的粉尘,钻孔时需要水冷,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通过洒水作业,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同时爆破为间断施工,且位于山地环境,环境空气稀释能力较强,植被较高,爆破粉尘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运输、施工机械设备运行。风机施工作业时,各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环境标准要求,风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影响很小;风电场项目部距居民点较远,其产生的机械检修和机械加工噪声对当地居民影响较小;道路新改造施工时, (略) 的较近居民将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但施工均在昼间进行,且施工期很短,因此施工噪声的影响是暂时的, (略) 施工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途经距离居民 (略) 段时设置减速标识和禁鸣标志等措施后下,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在考虑风机机位叠加的情况下,扶贫基地(1户)居民点声环境超过了《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超标量为2.36dB(A)范围,通过对位于噪声超标的居民点附近的2#风机采取尾缘锯齿方案与降噪VG方案等降噪措施后,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其余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升压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风电场运行期基本无物资运输,因此风电场运行不会 (略) 沿线居民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少量沉渣。风电施工废渣来自于土石方开挖,基本上属无毒害的天然风化物,其影响主要是占压土地、影响自然景观、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等。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含油抹布,由于施工期维修量很少,故废机油和含油抹布产生量极少,通过统一收集并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运行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升压站内的生活垃圾桶进行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场区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机油、风机叶片废液压油以及主变压器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检修垃圾及报废设备和配件以及废铅酸蓄电池,经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在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四周设置了排油槽,站内设置了事故油池(30m3),事故油经排油槽排入事故油池,随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事故油池正常情况下需保持空置状态,保证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油全部流入事故油池。事故油产生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废油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专用危废贮存场所和贮存容器,严禁与其他固废混合存放,购置加盖危险废物收集箱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并单独存放,堆放时按危废种类分类堆放;对危险废物进行密闭包装,减少无组织排放;放置危险废物收集箱的硬化地面没有裂缝,保证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渗透系数应≤10-10cm/s;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放;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通过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拟将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施工生产用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避免了废污水的无组织排放,因此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很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设计阶段绕避了1处饮用水源;项目不涉及湖南省主要鸟类迁徙通道;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取消了3#机位,确保项目风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风电场施工过程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加强人员及火种管理,防范森林火灾,合理确定施工时间,在鸟类非迁徙季节竖立和组装风电机;采用当地物种,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按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等系列措施,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得到缓解。 (2)运营期:关注恢复植被的成活率及生物量补偿效果,及时对植物生长量不足的区域进行分析,补充营养或补种植物。加强巡查观测,如候鸟迁徙高峰期、气象条件差的时段有大群候鸟跨越风电场机位区,立即停机。运营期应对运营人员进行教育后上岗,普及国家及地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风电场内部管理制度,约束运营人员行为,杜绝出现私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林地或猎杀野生动植物的现象。同时,风电场内维修产生的维修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禁止随意扔弃至外环境中。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变压器事故排油泄漏事故以及风机维修与运行期润滑油的滴漏跑冒,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采取设置事故油池、定期检查巡查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立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团体调查中,被调查的单位均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单位表示反对;个人调查中,被调查的周边居民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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