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4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 *
传 真:0827-*
通讯地址: (略) 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 (略) 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六社 | (略)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及环保设施进行,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剩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14)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 (略) 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废塑料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复合包装。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焚烧炉总处置规模仍维持在1200t/d不变。其中,生活垃圾1092t/d,9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2t/d,5%、市政污泥46t/d,4%,协同处置一般工业 (略) 政污泥量约108t/d(最大不超过处理规模的9%),并且优先保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置。 | 1、废水 全厂设置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和1套清下水处理系统,以实现废污水的分质、分类处理。垃圾渗滤液、 (略) 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 渗滤液处理系统总处理规模为350m3/d,分别采用“前处理+调节池+ABR厌氧生物反应+A/O+混凝反应池+MBR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和“前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生物反应+A/O+超滤膜(管式外置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共同服务于全厂产生的渗滤液等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厂区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本项目实施后,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量不增加,经“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处理后,主要水质指标(CODCr、BOD5、氨氮、总磷)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塔,膜处理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2、废气 (1)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每台焚烧炉配备1套烟气处理装置,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1#、2#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1)合并排放;3#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恶臭防治 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过主厂房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臭气产生设施,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运至垃圾池暂存,现有恶臭防治措施可满足项目需求。 (3)粉尘治理措施 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顶部分别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仓顶布袋除尘器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 3、噪声 现有工程已采取了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施,因此不会增加新的噪声产生源,现有的噪声防治措施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其中实验室废液、恶臭控制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烟气净化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水泥+螯合剂)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后,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 (略) (略) 光辉分公司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站的污泥、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和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5、公众参与意见 (略) (略) (略) 网站进行 (略) 上公示,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略) (略) 网站(http://**_*)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四川科技报上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光辉镇镇政府等人员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了张贴公告进行公示。 (略)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略) 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 《 (略) (略)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复函》(巴区经信函〔2024〕1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 *
传 真:0827-*
通讯地址: (略) 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 (略) 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六社 | (略)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及环保设施进行,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剩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014)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 (略) 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废塑料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复合包装。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焚烧炉总处置规模仍维持在1200t/d不变。其中,生活垃圾1092t/d,9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2t/d,5%、市政污泥46t/d,4%,协同处置一般工业 (略) 政污泥量约108t/d(最大不超过处理规模的9%),并且优先保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置。 | 1、废水 全厂设置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和1套清下水处理系统,以实现废污水的分质、分类处理。垃圾渗滤液、 (略) 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 渗滤液处理系统总处理规模为350m3/d,分别采用“前处理+调节池+ABR厌氧生物反应+A/O+混凝反应池+MBR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和“前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生物反应+A/O+超滤膜(管式外置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共同服务于全厂产生的渗滤液等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厂区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本项目实施后,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量不增加,经“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处理后,主要水质指标(CODCr、BOD5、氨氮、总磷)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塔,膜处理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2、废气 (1)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每台焚烧炉配备1套烟气处理装置,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1#、2#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1)合并排放;3#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恶臭防治 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过主厂房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臭气产生设施,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运至垃圾池暂存,现有恶臭防治措施可满足项目需求。 (3)粉尘治理措施 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顶部分别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仓顶布袋除尘器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 3、噪声 现有工程已采取了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施,因此不会增加新的噪声产生源,现有的噪声防治措施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其中实验室废液、恶臭控制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烟气净化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水泥+螯合剂)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后,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 (略) (略) 光辉分公司综合利用,渗滤液处理站的污泥、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和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5、公众参与意见 (略) (略) (略) 网站进行 (略) 上公示,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略) (略) (略) 网站(http://**_*)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四川科技报上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光辉镇镇政府等人员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了张贴公告进行公示。 (略)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略) 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 《 (略) (略)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复函》(巴区经信函〔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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