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可斯馥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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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可斯馥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5月12日,福 (略) 根据《福 (略) 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福 (略) 废水处理方案》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福 (略) (建设单位)、厦门鹭测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单位),会议邀请2名专家共计6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厦门鹭测 (略) 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 (略) 投资*元在 (略) 龙海区海澄镇仓头村后河96号建设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项目建设租赁福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不涉及新建厂房。项目四至所在地周边有较多的企业厂房,项目东北侧隔 (略) (略) (略) 、东南侧隔着水渠为福建 (略) 、西南侧为西南侧福 (略) 综合楼及空地、西北侧隔 (略) 为福 (略) 宿舍楼。总投资*元,生产规模:年产食品馅料(西点夹心酱等)2500吨。职工15人,均不住厂;不设职工食堂。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250天。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26日进行环保验收监测,2022年6月26日开展验收会议,并形成《福 (略) 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1)。

现由于福 (略) 的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受限不在接纳别家污水,福 (略) 总投资*元在厂区一楼东北侧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龙海区海澄镇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故本次仅对福 (略) 废水处理设施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 (略) 于2021年12月委托厦门 (略) 编制《福 (略) 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19 (略) 龙海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综合现场调查,本项目不存在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2400吨/年,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120吨/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福 (略) 的污水处理设施排入“西溪一条龙”支流;生产废水经福 (略)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略) ,纳入龙海区海澄镇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环评要求。

(二)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污泥流到污泥池,经压滤机脱水后外运。机械脱水后的污泥含泥率约为70% ,则实际污泥量为0.92t/a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本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PH:7.9~8.2、SS:30~45mg/L、COD:78~140mg/L、BOD5:18.9~34.1mg/L、氨氮:1.38~1.44mg/L、总磷:0.26~0.34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各项指标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后排入龙海区海澄镇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污泥流到污泥池,经压滤机脱水后外运。机械脱水后的污泥含泥率约为70% ,则实际污泥量为0.92t/a 。

五、验收结论

根据我公司编制的竣工验收报告表及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福 (略) 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年5月12日,福 (略) 根据《福 (略) 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福 (略) 废水处理方案》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福 (略) (建设单位)、厦门鹭测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单位),会议邀请2名专家共计6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厦门鹭测 (略) 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 (略) 投资*元在 (略) 龙海区海澄镇仓头村后河96号建设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项目建设租赁福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不涉及新建厂房。项目四至所在地周边有较多的企业厂房,项目东北侧隔 (略) (略) (略) 、东南侧隔着水渠为福建 (略) 、西南侧为西南侧福 (略) 综合楼及空地、西北侧隔 (略) 为福 (略) 宿舍楼。总投资*元,生产规模:年产食品馅料(西点夹心酱等)2500吨。职工15人,均不住厂;不设职工食堂。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250天。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26日进行环保验收监测,2022年6月26日开展验收会议,并形成《福 (略) 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1)。

现由于福 (略) 的自建污水站处理能力受限不在接纳别家污水,福 (略) 总投资*元在厂区一楼东北侧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龙海区海澄镇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故本次仅对福 (略) 废水处理设施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 (略) 于2021年12月委托厦门 (略) 编制《福 (略) 可斯馥食品馅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19 (略) 龙海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综合现场调查,本项目不存在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2400吨/年,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120吨/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福 (略) 的污水处理设施排入“西溪一条龙”支流;生产废水经福 (略)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略) ,纳入龙海区海澄镇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符合环评要求。

(二)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污泥流到污泥池,经压滤机脱水后外运。机械脱水后的污泥含泥率约为70% ,则实际污泥量为0.92t/a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本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PH:7.9~8.2、SS:30~45mg/L、COD:78~140mg/L、BOD5:18.9~34.1mg/L、氨氮:1.38~1.44mg/L、总磷:0.26~0.34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各项指标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后排入龙海区海澄镇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污泥流到污泥池,经压滤机脱水后外运。机械脱水后的污泥含泥率约为70% ,则实际污泥量为0.92t/a 。

五、验收结论

根据我公司编制的竣工验收报告表及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福 (略) 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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