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攸县制种大县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的公示
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攸县制种大县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稳定我县制种产业基地,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21〕6号)和《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攸县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制种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代制商承担2021年度攸县制种大县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项目。配备单次烘干能力40吨以上的种子专用烘干机械(所购设备不再享受制种生产主体制种专业化机械设备补贴),收储初加工仓储面积1000平米以上,配备相应能力精选设备、种子质量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投资总额要求在*元以上,计划安排项目支持资金*元。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1.攸县县内备案生产的制种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代制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从事杂交水稻制种产业3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杂交水稻生产或代制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亩。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项目资金要设立专门的财务、专门的账薄,单独核算。
4.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遴选方式
1.制种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代制商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请示报告、书面申报表(附件)、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资料。
2.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
3.对上述认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 (略) 上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容,联系电话:0731-*
附件:2021年度攸县制种大县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
为稳定我县制种产业基地,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21〕6号)和《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攸县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制种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代制商承担2021年度攸县制种大县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项目。配备单次烘干能力40吨以上的种子专用烘干机械(所购设备不再享受制种生产主体制种专业化机械设备补贴),收储初加工仓储面积1000平米以上,配备相应能力精选设备、种子质量检测设备等配套设施。投资总额要求在*元以上,计划安排项目支持资金*元。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1.攸县县内备案生产的制种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代制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从事杂交水稻制种产业3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有效推动制种产业发展,杂交水稻生产或代制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亩。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项目资金要设立专门的财务、专门的账薄,单独核算。
4.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社会不良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遴选方式
1.制种专业合作社或生产代制商向农业农村局提交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请示报告、书面申报表(附件)、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资料。
2.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党组会讨论认定名单。
3.对上述认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 (略) 上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容,联系电话:0731-*
附件:2021年度攸县制种大县区域性种子烘干中心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
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一审:旷进南
二审:何刘波
三审:周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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