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维克奇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纸杯纸碗生产线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湖南省维克奇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纸杯纸碗生产线扩建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纸杯纸碗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工业园财富大道23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工业园财富大道23号,项目在湖南省维 (略) 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元,扩建后纸杯产能由300t/a增加至1200t/a,纸碗产能由36t/a增加至116t/a,塑料杯、纸盘产能不变化,分别为300t/a和12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及少量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印刷设备间接冷却水重复利用不外排。。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印刷废气由车间内隔间及集气罩收集,经UV+活性炭吸装置处理,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7-2017)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厂界及厂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加强夜间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废油墨桶、废油墨、废机油、废活性炭、印刷版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应进入湖南省 (略) 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废包装材料、废纸边、不合格产品收集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由周边废品回收站统一收购;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5月13日
项目名称 | 纸杯纸碗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工业园财富大道23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维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工业园财富大道23号,项目在湖南省维 (略) 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元,扩建后纸杯产能由300t/a增加至1200t/a,纸碗产能由36t/a增加至116t/a,塑料杯、纸盘产能不变化,分别为300t/a和12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及少量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印刷设备间接冷却水重复利用不外排。。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印刷废气由车间内隔间及集气罩收集,经UV+活性炭吸装置处理,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7-2017)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厂界及厂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2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加强夜间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要求。废油墨桶、废油墨、废机油、废活性炭、印刷版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标准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应进入湖南省 (略) 进行注册,并按年度填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废包装材料、废纸边、不合格产品收集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由周边废品回收站统一收购;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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