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3
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3
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时要注意避免“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化妆品“一号多用”?
答: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包括“一号多名称”“一号多主体”和“一号多商标”三种情况。“一号多用”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有关规定。
二、哪些情况属于“一号多名称”违法行为?
答:备案工作中常见的“一号多名称”行为包括:1、在原有注册备案名称之外,增加标注新名称;2、不标注原有注册备案名称,直接标注新名称;3、一个注册备案号对应多款颜色或香型;4、备案系统和标签上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不对应、不一致;5、标签上出现备案产品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商标或图案但解释说明不充分等。
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时要注意避免“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化妆品“一号多用”?
答: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包括“一号多名称”“一号多主体”和“一号多商标”三种情况。“一号多用”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有关规定。
二、哪些情况属于“一号多名称”违法行为?
答:备案工作中常见的“一号多名称”行为包括:1、在原有注册备案名称之外,增加标注新名称;2、不标注原有注册备案名称,直接标注新名称;3、一个注册备案号对应多款颜色或香型;4、备案系统和标签上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不对应、不一致;5、标签上出现备案产品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商标或图案但解释说明不充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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