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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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现阶段投资1522.*元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蓝思科技湘潭园区闲置六号厂房建设“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厂房占地总面积*.49m2,共三层,总建筑面积为*.83m2。环评设计:第一层主要建设内容为7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第二层主要建设内容为10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配套设施;第三层主要建设内容为10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件。目前第一层实际建设为5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第三层实际建设为6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第三层实际建设为10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件。2023年6月完成完成了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阶段性)自主验收工作。目前“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整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未建成生产线后续将不在建设,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为“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整体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建成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验收监测于2024年1月4日至5日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实际排污情况。

1、废水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六厂生活污水排口进行监测,其废水出口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该标准未有“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限值要求。结合自行检测数据六厂生活污水排口废水出口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无组织废气排放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2个监控点、厂房外1个点对颗粒物、臭气浓度、非*烷总烃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颗粒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2F、3F镭雕/镭焊废气工序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F酒精清洁、异*醇喷涂废气、点胶废气和烘干废气工序,2F酒精清洁废气、BG清洗(等离子)废气排放的有机废气VOCs(非*烷总烃计)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结合自行检测数据项目镭雕/镭焊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酒精清洁、异*醇喷涂废气、点胶废气和烘干废气工序有机废气VOCs(非*烷总烃计)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厂界噪声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进行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监测,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

项目镭雕/镭焊工序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79%;镭雕/镭焊工序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84%,2F酒精清洁废气、BG清洗(等离子)废气进、出口非*烷总烃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85%;项目酒精清洁废气、异*醇底涂废气、点胶和烘干工序废气进、出口非*烷总烃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84%。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非*烷总烃的年排放量为0.821t/a。已验收1F排放总量为0.099t/a,现有项目总量加上新建项目总量共计0.92t/a,非*烷总烃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7、结论

经现场检查、采样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所检指标的监测结果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建设单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可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湘潭

一、项目基本情况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现阶段投资1522.*元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蓝思科技湘潭园区闲置六号厂房建设“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厂房占地总面积*.49m2,共三层,总建筑面积为*.83m2。环评设计:第一层主要建设内容为7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第二层主要建设内容为10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配套设施;第三层主要建设内容为10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件。目前第一层实际建设为5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第三层实际建设为6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第三层实际建设为10条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手机机壳铝合金组件*件。2023年6月完成完成了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阶段性)自主验收工作。目前“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整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未建成生产线后续将不在建设,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为“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六厂LS021项目”整体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建成设施。进行验收。

本项目验收监测于2024年1月4日至5日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无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实际排污情况。

1、废水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六厂生活污水排口进行监测,其废水出口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该标准未有“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限值要求。结合自行检测数据六厂生活污水排口废水出口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无组织废气排放上风向1个参照点、下风向2个监控点、厂房外1个点对颗粒物、臭气浓度、非*烷总烃进行连续2天,每天3次监测,其中颗粒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2F、3F镭雕/镭焊废气工序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F酒精清洁、异*醇喷涂废气、点胶废气和烘干废气工序,2F酒精清洁废气、BG清洗(等离子)废气排放的有机废气VOCs(非*烷总烃计)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结合自行检测数据项目镭雕/镭焊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酒精清洁、异*醇喷涂废气、点胶废气和烘干废气工序有机废气VOCs(非*烷总烃计)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厂界噪声

2024年1月4日至5日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进行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监测,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

项目镭雕/镭焊工序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79%;镭雕/镭焊工序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84%,2F酒精清洁废气、BG清洗(等离子)废气进、出口非*烷总烃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85%;项目酒精清洁废气、异*醇底涂废气、点胶和烘干工序废气进、出口非*烷总烃的污染物去除效率为:84%。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非*烷总烃的年排放量为0.821t/a。已验收1F排放总量为0.099t/a,现有项目总量加上新建项目总量共计0.92t/a,非*烷总烃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7、结论

经现场检查、采样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厂界噪声所检指标的监测结果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建设单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可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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