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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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化解防汛泵站排水污染、自排区域雨污混接发现难等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三林镇河长制 (略) 河长办、市水务局下发的《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浦东新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布置》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三林镇排水管道养护情况、农污管道养护情况、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成果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聚焦问题短板,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三林镇环境改善。

二、主要目标

2024年3月,完成排水用户底数清单梳理及录入;

2024年9月,完成重点问题区域雨污混接普查,同步开展整治工作;

2024年底,完成全部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和信息录入,研究建立长效运维管理创新机制;

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全面施行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2026年底,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

三、实施原则

(一)问题导向,系统治理

聚焦三林镇雨水自排口末端截流、污水泵站雨天增量明显、污水排水不畅、防汛泵站放江污染等突出问题,以排水用户、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和受纳水体为系统整体,采取溯源排查与排水用户出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

(二)源头排查,分类施策

建立全覆盖的排水用户清单。区分强排和自排区域、一级和二级排水用户拓扑关系,针对雨污混接和外水入侵,分类开展排水用户和城镇公共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三)达标验收,注重长效

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组织开展排水用户、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建立健全排水用户长效运维及监管、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周期性巡查、雨污混接动态监测与系统分析评估等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排水专业维护进用户,实现雨污混接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四)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镇河长办负责统筹协调、进度推进,组织开展双达标验收;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配合开展普查整治工作,负责所管理和联系单位的混接整治;各社区党委牵头各村、居委协调、配合做好混接整治各项工作。

四、范围、对象和规范

(一)范围:三林镇镇域全覆盖。

(二)对象:一是排水用户、包括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雨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排水用户;二是公共排水设施, (略) 道路、公路、公共园区的排水设施以及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污设施等。

(三)规范:雨污混接普查、整治、核验、评估、达标验收以及长效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及《浦东新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执行。

五、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三林镇是本次雨水混接普查和整治的责任主体,根据区河长办的统一部署,负责开展资料收集、现场普查、工程整治、成果核验四阶段工作。按照《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要求,委托具有排水专业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整体方案制定、排查过程监督、结果诊断评估、排查成果整理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资料收集:建立排水用户清单,绘制排水用户范围图,划分排水分区

一是基于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提供的现有排水用户清单,调查并形成排水用户四至范围图,填写排水用户信息表,查漏补缺形成全覆盖的排水用户清单。二是参照排水规划,按照《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的规定进行排水分区划分,形成清单,建立排水分区档案并将成果入库。三是负责收集属地住宅小区内部排水设施竣工资料,录入排水行业数据库;对无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住宅小区内部排水设施进行测绘。

2. 现场普查:现场开展辖区内雨污混接普查工作

一是根据排水用户清单,牵头专业第三方对辖区内的排水用户出门井开展全覆盖开井检查,并按要求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问题清单。二是对镇域内范围内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和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村污水设施开展雨污混接、外水入侵普查,形成问题清单。

3. 工程整治:负责分类推进排水用户雨污混接整治

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三林镇职责范围的,由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自行落实整改;属于区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和联系的,三林镇负责外部出口排查,内部整改移交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4. 成果核验:负责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核验

一是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水用户信息化档案。督促推进落实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专业运维单位,建立运维档案。二是建立排水用户内部长效运维和监管机制。组织专业单位通过外部周期性巡查和内部抽查,实现内部排水设施长效运维。三是分类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核验。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建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小组,指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高效落实。工作小组组长由三林镇河长制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各职能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全面参与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职能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河长办职责:负责与区河长办沟通对接,充分发挥河长办的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督查制度,全面推进普查和整治工作,每月将各职能单位、部门完成情况及复核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混接普查整治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公众自觉维护排水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拉乱接管道。

党政办职责:负责镇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经发办职责: (略) 场、商业综合体等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规建办职责:负责各工地排水设施检查,避免污水入河、雨污混排等问题。负责托底保障区域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配合工作小组提供镇域 (略) 及小区竣工图纸。

城运办职责:负责对镇域范围内 (略) 排水设施开展雨污混接、外水入侵普查和整治,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配 (略) 排水管道的混接整治资料,修复检测资料,并落实周期性巡查机制。

社发办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学校、医院等单位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河道办职责:负责农村污水管道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宣传报道中心职责:负责配合做好普查和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

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职责:负责三林镇区域内各生产企业、外租单位、用户自建的管道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城建中心(房办)职责:负责居民区及物业管理的沿街店铺管道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财政所职责:负责对接区财政局,确保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城管中队职责:负责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的执法保障,及时依法查处普查和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查处排水用户违法排水行为。

市场监管所职责:负责配合协调推进餐饮企业等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镇管直属企业职责: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单位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各社区、村、居委职责:各社区党委牵头各村、居委协调、配合做好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人员和资金的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约谈和督察督办。

(二)加强资金保障。三林镇负责统筹落实普查整治所需资金。雨污混接普查资金测算及预算安排计划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研究确定,后续根据普查结果,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研究雨污混接整治资金相关政策。

(三)加强技术指导。镇河长办加强对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的技术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四)加强数据成果信息化。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应加强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的信息化,提升长效运维、排水用户达标、排水分区核验、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效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应用效能。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大雨污混接普查及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不向雨水口倾倒垃圾或污水,不私自改接排水管道,自觉维护排水设施,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排水意识。

附件:1.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职能分工表

2.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流程及实施方案

三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

相关附件:

各相关单位:

《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 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化解防汛泵站排水污染、自排区域雨污混接发现难等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三林镇河长制 (略) 河长办、市水务局下发的《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浦东新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布置》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三林镇排水管道养护情况、农污管道养护情况、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成果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聚焦问题短板,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三林镇环境改善。

二、主要目标

2024年3月,完成排水用户底数清单梳理及录入;

2024年9月,完成重点问题区域雨污混接普查,同步开展整治工作;

2024年底,完成全部排水用户外部核查和信息录入,研究建立长效运维管理创新机制;

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全面施行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2026年底,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

三、实施原则

(一)问题导向,系统治理

聚焦三林镇雨水自排口末端截流、污水泵站雨天增量明显、污水排水不畅、防汛泵站放江污染等突出问题,以排水用户、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和受纳水体为系统整体,采取溯源排查与排水用户出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排查和整治。

(二)源头排查,分类施策

建立全覆盖的排水用户清单。区分强排和自排区域、一级和二级排水用户拓扑关系,针对雨污混接和外水入侵,分类开展排水用户和城镇公共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三)达标验收,注重长效

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组织开展排水用户、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建立健全排水用户长效运维及监管、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周期性巡查、雨污混接动态监测与系统分析评估等长效机制,逐步推进排水专业维护进用户,实现雨污混接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四)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镇河长办负责统筹协调、进度推进,组织开展双达标验收;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配合开展普查整治工作,负责所管理和联系单位的混接整治;各社区党委牵头各村、居委协调、配合做好混接整治各项工作。

四、范围、对象和规范

(一)范围:三林镇镇域全覆盖。

(二)对象:一是排水用户、包括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雨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排水用户;二是公共排水设施, (略) 道路、公路、公共园区的排水设施以及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污设施等。

(三)规范:雨污混接普查、整治、核验、评估、达标验收以及长效管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及《浦东新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执行。

五、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三林镇是本次雨水混接普查和整治的责任主体,根据区河长办的统一部署,负责开展资料收集、现场普查、工程整治、成果核验四阶段工作。按照《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要求,委托具有排水专业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整体方案制定、排查过程监督、结果诊断评估、排查成果整理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资料收集:建立排水用户清单,绘制排水用户范围图,划分排水分区

一是基于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提供的现有排水用户清单,调查并形成排水用户四至范围图,填写排水用户信息表,查漏补缺形成全覆盖的排水用户清单。二是参照排水规划,按照《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的规定进行排水分区划分,形成清单,建立排水分区档案并将成果入库。三是负责收集属地住宅小区内部排水设施竣工资料,录入排水行业数据库;对无竣工资料或竣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住宅小区内部排水设施进行测绘。

2. 现场普查:现场开展辖区内雨污混接普查工作

一是根据排水用户清单,牵头专业第三方对辖区内的排水用户出门井开展全覆盖开井检查,并按要求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问题清单。二是对镇域内范围内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和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村污水设施开展雨污混接、外水入侵普查,形成问题清单。

3. 工程整治:负责分类推进排水用户雨污混接整治

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三林镇职责范围的,由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自行落实整改;属于区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和联系的,三林镇负责外部出口排查,内部整改移交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4. 成果核验:负责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核验

一是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水用户信息化档案。督促推进落实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专业运维单位,建立运维档案。二是建立排水用户内部长效运维和监管机制。组织专业单位通过外部周期性巡查和内部抽查,实现内部排水设施长效运维。三是分类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核验。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建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小组,指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高效落实。工作小组组长由三林镇河长制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各职能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全面参与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职能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河长办职责:负责与区河长办沟通对接,充分发挥河长办的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督查制度,全面推进普查和整治工作,每月将各职能单位、部门完成情况及复核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混接普查整治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公众自觉维护排水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拉乱接管道。

党政办职责:负责镇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经发办职责: (略) 场、商业综合体等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规建办职责:负责各工地排水设施检查,避免污水入河、雨污混排等问题。负责托底保障区域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配合工作小组提供镇域 (略) 及小区竣工图纸。

城运办职责:负责对镇域范围内 (略) 排水设施开展雨污混接、外水入侵普查和整治,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配 (略) 排水管道的混接整治资料,修复检测资料,并落实周期性巡查机制。

社发办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学校、医院等单位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河道办职责:负责农村污水管道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宣传报道中心职责:负责配合做好普查和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

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职责:负责三林镇区域内各生产企业、外租单位、用户自建的管道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城建中心(房办)职责:负责居民区及物业管理的沿街店铺管道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财政所职责:负责对接区财政局,确保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城管中队职责:负责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的执法保障,及时依法查处普查和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查处排水用户违法排水行为。

市场监管所职责:负责配合协调推进餐饮企业等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镇管直属企业职责: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单位排水用户内部排水设施的混接普查、整治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并协助动态更新排水用户信息,完善排水用户档案。

各社区、村、居委职责:各社区党委牵头各村、居委协调、配合做好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人员和资金的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排水用户、排水分区“双达标”。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约谈和督察督办。

(二)加强资金保障。三林镇负责统筹落实普查整治所需资金。雨污混接普查资金测算及预算安排计划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研究确定,后续根据普查结果,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研究雨污混接整治资金相关政策。

(三)加强技术指导。镇河长办加强对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的技术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 (略) 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四)加强数据成果信息化。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应加强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的信息化,提升长效运维、排水用户达标、排水分区核验、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效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应用效能。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大雨污混接普查及整治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不向雨水口倾倒垃圾或污水,不私自改接排水管道,自觉维护排水设施,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排水意识。

附件:1.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职能分工表

2.三林镇雨污混接普查流程及实施方案

三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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