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辛集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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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辛集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指南》要求,2 (略) 计划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公开遴选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要求如下:

一、承担主体

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 (略) 。

二、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

1.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成型燃料、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支撑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给。用于秸秆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和秸秆成型燃料等秸秆处理机械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

2.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 (略) 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包括:秸秆捡*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运输车辆、抓车、铲车、输送带、地磅、消防器材等专用设备,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收储运作业进行补助,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

3.建设示范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

4.开展监测与评价。布设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三、补助方式

各项目县自筹资金(包括县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比例应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的50%。

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设定基金等方式。

项目县应根据工作需要,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用于规划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

四、申报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的程序,确定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请于2024年4月16日17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 (略) 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0311-*

特此公告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指南》要求,2 (略) 计划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公开遴选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要求如下:

一、承担主体

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 (略) 。

二、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

1.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工程、成型燃料、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支撑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给。用于秸秆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工程和秸秆成型燃料等秸秆处理机械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

2.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 (略) 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包括:秸秆捡*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运输车辆、抓车、铲车、输送带、地磅、消防器材等专用设备,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收储运作业进行补助,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

3.建设示范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4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

4.开展监测与评价。布设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三、补助方式

各项目县自筹资金(包括县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比例应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的50%。

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设定基金等方式。

项目县应根据工作需要,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用于规划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

四、申报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的程序,确定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请于2024年4月16日17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 (略) 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0311-*

特此公告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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