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县城道路及老城区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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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县城道路及老城区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建议书的批复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 (略) 及老城区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 (略) 及老城区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404-*-17-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县城中心城区公 (略) 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智能供水公共服务,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更换翰林大街、翰林大街西侧、东苑街、鼓楼东街、 (略) 、山水 (略) 老 (略) 共计16.55km;改造北苑社区150户、明珠社区1308户、 (略) 444户、星河家园2160户、唐徕小区2148户共计6210 (略) , (略) (略) (略) 。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6185.*元。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投资。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 (略) 及老城区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 (略) 及老城区小区供水管道漏损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404-*-17-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县城中心城区公 (略) 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县城居民饮水安全,消除供水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智能供水公共服务,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更换翰林大街、翰林大街西侧、东苑街、鼓楼东街、 (略) 、山水 (略) 老 (略) 共计16.55km;改造北苑社区150户、明珠社区1308户、 (略) 444户、星河家园2160户、唐徕小区2148户共计6210 (略) , (略) (略) (略) 。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6185.*元。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投资。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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