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罗县城市老城区南片区排水防涝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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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城市老城区南片区排水防涝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 (略) 老城区南片区排水防涝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老城区南片区排水防涝项目

(项目代码:2404-*-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条件, (略) 基础设施“短板”, (略) 排水防涝体系, (略) 安全运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略) 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翰林大街段(田州路-南环路段)、永安路段(发行路-翰林大街段)、鼓楼南街段(唐徕渠-南环路段)、南环路段(鼓楼南街-翰林大街段) (略) 政道路雨水管道,共计敷设雨水主干管5446m(管径D600-D2400),管道施工路面恢复6.4万㎡;其中:

(1)翰林大街段(田州路-南环路段)新建雨水主干管长1538m(管径D600、D22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2.3万㎡;

(2)永安路段(发行路-翰林大街段)新建雨水主管道长1502m(管径D1000-D22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1.9万㎡;

(3)鼓楼南街段(文昌路-南环路段)新建雨水主管道长1340m(管径D800-D15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1.33万㎡;

(4)南环路段(鼓楼南街-翰林大街段)新建雨水主管道长1066m(管径D10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9061万㎡;

2.雨水提升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新建提升泵站及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586.1㎡;新建初期雨水截留池1座(容积8000m3);新建3m*1.8m出水方沟250m,2m*1.8m出水方沟58m;并对周边场地硬化、道路等附属配套和管网施工建设过程中破损进行修复。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8413.38万元。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投资。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 (略) 老城区南片区排水防涝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建发〔2024〕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老城区南片区排水防涝项目

(项目代码:2404-*-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县城老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条件, (略) 基础设施“短板”, (略) 排水防涝体系, (略) 安全运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略) 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翰林大街段(田州路-南环路段)、永安路段(发行路-翰林大街段)、鼓楼南街段(唐徕渠-南环路段)、南环路段(鼓楼南街-翰林大街段) (略) 政道路雨水管道,共计敷设雨水主干管5446m(管径D600-D2400),管道施工路面恢复6.4万㎡;其中:

(1)翰林大街段(田州路-南环路段)新建雨水主干管长1538m(管径D600、D22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2.3万㎡;

(2)永安路段(发行路-翰林大街段)新建雨水主管道长1502m(管径D1000-D22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1.9万㎡;

(3)鼓楼南街段(文昌路-南环路段)新建雨水主管道长1340m(管径D800-D15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1.33万㎡;

(4)南环路段(鼓楼南街-翰林大街段)新建雨水主管道长1066m(管径D1000),硬化路面施工恢复9061万㎡;

2.雨水提升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新建提升泵站及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586.1㎡;新建初期雨水截留池1座(容积8000m3);新建3m*1.8m出水方沟250m,2m*1.8m出水方沟58m;并对周边场地硬化、道路等附属配套和管网施工建设过程中破损进行修复。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8413.38万元。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投资。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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