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南通謇公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南通謇公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南通謇公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街道、江心沙农场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公司按《报告表》确定的方案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丰~滨江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建设新丰~滨江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4.455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0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2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55km。
(2)云谷~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建设云谷~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362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53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09km。
(3)海门~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建设海门~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66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6km、新建11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60km。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40钢芯铝绞线,110kV电缆线路采用ZC-YJLW03-64/110kV-1×1000mm2电力电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三)工程运行后,对环境敏感目标处须确保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控制限值,线路经过耕地等区域小于10kV/m控制限值。
(四)工程运行时,线路沿线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做好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日—**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南通謇公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街道、江心沙农场境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公司按《报告表》确定的方案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丰~滨江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建设新丰~滨江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4.455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0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2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55km。
(2)云谷~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建设云谷~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362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53km、新建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09km。
(3)海门~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建设海门~圩角π入謇公变电站11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0.66km,其中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6km、新建110kV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60km。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40钢芯铝绞线,110kV电缆线路采用ZC-YJLW03-64/110kV-1×1000mm2电力电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三)工程运行后,对环境敏感目标处须确保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控制限值,线路经过耕地等区域小于10kV/m控制限值。
(四)工程运行时,线路沿线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五)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六)做好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日—**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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