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化发展项目-盂县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化发展项目-盂县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盂农机发〔2024〕9号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上级部门农村工作会议,落实落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通过组织盂县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开展杂粮(高粱、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完善杂粮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备方案,提升杂粮有机旱作生产能力,促进杂粮增产和农民增收,辐射带动全县杂粮绿色高质高效机械化集成技术应用,推进杂粮全产业链开发,确保项目区杂粮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
二、项目任务
2024年盂县杂粮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元,3000亩。项目计划任务见阳农局财字﹝2024﹞3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补助原则: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智能监测,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补助对象: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和环节: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对高粱、马铃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80元/亩。补助环节:机械深翻、机械旋耕整地、机械化播种、机械化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作业补助环节不少于三项,单项作业环节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0元/亩。
县农机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补助方式和运行机制,要积极组织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各项作业,实现规模化生产。
四、补助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切合当地实际制定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落实作业任务。县农机中心确定杂粮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通过申报和认真调研,根据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作业价格等因素,县农机中心经“三重一大”会议确定盂县润乡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高粱,作业地点为盂 (略) 家峪口村和附近乡村)、山西辰厚 (略) (高粱,作业地点为孙家庄镇东坪村和附近乡村)、盂县碧水裕种植专业合作社(高粱,作业地点为仙人乡东庄头村)和盂县东粱乡 (略) (马铃薯,作业地点为东粱乡东梁村和附近乡村)作为补助对象开展服务,作业补助面积共3000亩,签订作业服务合同。作业合同中要明确作业质量、地点、面积、内容、时间等内容和责任。落实作业任务后,形成《建设任务书》,逐级上报省农机发展中心。
(三)开展作业服务。项目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要按照作业合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四)检查验收
远程监测:项目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必须配备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在承担项目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各类作业机组上安装远程监测终端,所选终端设备性能及 (略) 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团体标准要求并属于中国农机化协会推荐产品。全部作业完成后按照监测系统导出的监测明细,形成《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附表1),通过部门公示栏或电视、 (略) 站等方式公示一周。项目承担主体的任务完成数据以作业远程监测终端数据为唯一标准。
(五)形成补助明细。验收结束后,形成《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表2)和《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表3)。县农机中心将《补助资金明细表》和兑付申请递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及时兑付给承担作业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机中心成立项目领导组、实施组和验收组,项目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项目的宣传培训、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领导组下设项目实施组和验收组,项目实施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组织发动、资金兑付等事项;项目验收组负责全面核查验收工作。
项目领导组 曹 华 县农机中心主任(项目负责人)
岳栩墩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郭景阳 县农机中心主任助理
项目实施组 岳栩墩 高级农艺师(项目主持人)
王润贵 盂县润乡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侯宝明 山西辰厚 (略)
王永兵 盂县碧水裕种植专业合作社
郑俊文 盂县东粱乡 (略)
项目验收组 神农农业机械发展(山西) (略) 技术人员
(二)强化农机装备保障。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做好杂粮生产机械装备的选型和购置补贴工作,所选用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要协调终端设备服务商 (略) 的维护和终端设备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准确、可靠、及时上传。要强化对作业机械的合理调度,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讲作业补助政策,宣传杂粮全程机械化生产的重要意义。加强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保障作业服务质量。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意愿,结合农时、土壤墒情、农艺要求等因素合理安排作业时段。要加强农机作业补助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第三方质检。支持配合第三方质检服务机构做好项目质检工作,搞好相关技术文件和作业主体信息对接,提供准确的车辆作业终端信息和项目材料,高质高效推进质检服务工作。第三方质检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公正地开展质检服务,记录质检数据、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等,规范质检工作档案,按时提交质检报告,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检验检测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和降低检验标准。
(五)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承担项目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做好农机风险隐患自排自查,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农机手必须按章操作,坚决杜绝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六)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使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兑付项目资金,认真统计和分析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填写绩效自评表,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七) (略) 级绩效监控和督导检查。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的绩效监控和督导检查,对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县及时整改完善; (略) 县级财政及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作业项目资金;要在重要农时开展技术服务,帮助项目县优化完善杂粮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及机具配备方案。
附表:1、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
2、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3、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
省市县
序号 | 乡(镇) | 村 | 作业项目、面积(亩) |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 名称、姓名 | 作业机手 (签字) | 机手联系方式 | |||||
面积 | 面积 | … | …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留存。
附表2
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省市县乡村
序号 | 支付对象 | 账 号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 县财政部门(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备案。
附表3
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省市县
序号 | 补助对象 | 作业地点(细化到乡村)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填报单位(公章):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填报人:岳栩墩联系电话:*
注:“补助对象”填报作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
盂农机发〔2024〕9号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上级部门农村工作会议,落实落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通过组织盂县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开展杂粮(高粱、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完善杂粮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备方案,提升杂粮有机旱作生产能力,促进杂粮增产和农民增收,辐射带动全县杂粮绿色高质高效机械化集成技术应用,推进杂粮全产业链开发,确保项目区杂粮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
二、项目任务
2024年盂县杂粮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元,3000亩。项目计划任务见阳农局财字﹝2024﹞3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补助原则: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智能监测,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补助对象: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和环节: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对高粱、马铃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80元/亩。补助环节:机械深翻、机械旋耕整地、机械化播种、机械化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作业补助环节不少于三项,单项作业环节补助金额不得超过30元/亩。
县农机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补助方式和运行机制,要积极组织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各项作业,实现规模化生产。
四、补助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切合当地实际制定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落实作业任务。县农机中心确定杂粮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通过申报和认真调研,根据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作业价格等因素,县农机中心经“三重一大”会议确定盂县润乡源养殖专业合作社(高粱,作业地点为盂 (略) 家峪口村和附近乡村)、山西辰厚 (略) (高粱,作业地点为孙家庄镇东坪村和附近乡村)、盂县碧水裕种植专业合作社(高粱,作业地点为仙人乡东庄头村)和盂县东粱乡 (略) (马铃薯,作业地点为东粱乡东梁村和附近乡村)作为补助对象开展服务,作业补助面积共3000亩,签订作业服务合同。作业合同中要明确作业质量、地点、面积、内容、时间等内容和责任。落实作业任务后,形成《建设任务书》,逐级上报省农机发展中心。
(三)开展作业服务。项目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要按照作业合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四)检查验收
远程监测:项目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必须配备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系统,在承担项目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各类作业机组上安装远程监测终端,所选终端设备性能及 (略) 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团体标准要求并属于中国农机化协会推荐产品。全部作业完成后按照监测系统导出的监测明细,形成《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附表1),通过部门公示栏或电视、 (略) 站等方式公示一周。项目承担主体的任务完成数据以作业远程监测终端数据为唯一标准。
(五)形成补助明细。验收结束后,形成《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表2)和《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表3)。县农机中心将《补助资金明细表》和兑付申请递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及时兑付给承担作业的农业经营服务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机中心成立项目领导组、实施组和验收组,项目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项目的宣传培训、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领导组下设项目实施组和验收组,项目实施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组织发动、资金兑付等事项;项目验收组负责全面核查验收工作。
项目领导组 曹 华 县农机中心主任(项目负责人)
岳栩墩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郭景阳 县农机中心主任助理
项目实施组 岳栩墩 高级农艺师(项目主持人)
王润贵 盂县润乡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侯宝明 山西辰厚 (略)
王永兵 盂县碧水裕种植专业合作社
郑俊文 盂县东粱乡 (略)
项目验收组 神农农业机械发展(山西) (略) 技术人员
(二)强化农机装备保障。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做好杂粮生产机械装备的选型和购置补贴工作,所选用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要协调终端设备服务商 (略) 的维护和终端设备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准确、可靠、及时上传。要强化对作业机械的合理调度,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讲作业补助政策,宣传杂粮全程机械化生产的重要意义。加强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保障作业服务质量。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意愿,结合农时、土壤墒情、农艺要求等因素合理安排作业时段。要加强农机作业补助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第三方质检。支持配合第三方质检服务机构做好项目质检工作,搞好相关技术文件和作业主体信息对接,提供准确的车辆作业终端信息和项目材料,高质高效推进质检服务工作。第三方质检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公正地开展质检服务,记录质检数据、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等,规范质检工作档案,按时提交质检报告,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检验检测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和降低检验标准。
(五)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承担项目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做好农机风险隐患自排自查,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农机手必须按章操作,坚决杜绝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六)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使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兑付项目资金,认真统计和分析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填写绩效自评表,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七) (略) 级绩效监控和督导检查。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的绩效监控和督导检查,对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县及时整改完善; (略) 县级财政及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作业项目资金;要在重要农时开展技术服务,帮助项目县优化完善杂粮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及机具配备方案。
附表:1、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
2、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3、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
省市县
序号 | 乡(镇) | 村 | 作业项目、面积(亩) |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 名称、姓名 | 作业机手 (签字) | 机手联系方式 | |||||
面积 | 面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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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留存。
附表2
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省市县乡村
序号 | 支付对象 | 账 号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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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盖章): 县财政部门(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备案。
附表3
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省市县
序号 | 补助对象 | 作业地点(细化到乡村)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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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报单位(公章):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填报人:岳栩墩联系电话:*
注:“补助对象”填报作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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